系统性红斑狼疮结婚行不行?
系统性红斑狼疮结婚行不行?这个问题的答案无疑是肯定 的。有人说,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不能结婚的,这里存在对系统性红斑狼疮理解的误区,该病患者能不能结婚,应视其病情是否严重及具体个人情况而定。
我们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这个问题。
《婚姻法》第七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概括起来,不应当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主要包括:重症精神病,即精神分裂症和躁狂抑郁症。重症智力低下者,即痴呆症。处于发病期间的法定传染病,包括未经治愈的梅毒、淋病、爱滋病、甲型肝炎、开放性肺结核、麻风病等等。
有上处可知系统性红斑狼疮不属于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那么系统性红斑狼疮结婚从法律角度来看是可以的。实际上现实生活中很多红斑狼疮患者也都领证结婚并且养育子女了。
然现实生活中,不少系统性红斑狼疮结婚后对能否过正常夫妻生活、能否要小孩等问题存在困扰。其实,红斑狼疮病人 完全可以和正常人一样过夫妻生活。在性生活方面, 需注意卫生。因为系统性红斑狼疮的身体抵抗力差,加上药物治疗可能削弱身体抵抗力,所以比一般人更容易发生妇科感染。 但是在治疗期间是不宜选择妊娠的,一般建议在病情稳定两年以上且在专科医生指导下选择是否可以怀孕。尤其是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怀孕后,需要内科和妇产科医生共同随访诊治。妊娠期间如病情活动,应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终止妊娠。
结论: 系统性红斑狼疮经过治疗后稳定后都是可以结婚生育的,而且现实生活中,患系统性红斑狼疮结婚的人大有人在,他们的子女也都健健康康。还记得在上帝面前你们的结婚誓词吗?
不论他(她)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贫穷,始终忠於他,直到离开这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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