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化疗的毒副作用,应该如何预防及处理?
放、化疗的毒副作用,应该如何预防及处理?
在肿瘤的治疗当中,我们都知道有手术放疗、化疗等几大主要的治疗方式。
平常我们都会说放、化疗,久而久之很多人下意识地就将化疗和放疗混为一谈,但是化疗和放疗虽然只有一字之差,其实相差甚远。
化疗 :使用药物,以静脉或者口服的方法在患者的体内进行全身性、系统性的治疗,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这是一个全身治疗。
放疗 :和手术一样,属于局部治疗的一种方式。
化疗
乳腺癌的化疗主要分为术前新辅助化学治疗和术后辅助化学治疗。
辅助化学治疗是指恶性肿瘤在局部有效治疗如手术或放射治疗后所给予的化学治疗,可降低肿瘤复发率,提高总生存率。
辅助化疗一般不与内分泌治疗或放疗同时进行。
如果根据病人的分期如果需要行辅助化疗、放疗,而同时根据病理结果判断同时要使用内分泌治疗者,则应该先行化疗,化疗结束后再行放疗,内分泌治疗可以与放疗同时用或放疗后用,因为化疗与放疗同时应用可能增加副反应的发生。
化疗药物的作用有通过抑制细胞的DNA或RNA的合成、抑制微管解聚来阻止肿瘤细胞的分裂繁殖,促进肿瘤细胞的凋亡,从而杀死或杀伤肿瘤细胞。
但同时,体内一些分裂增殖迅速的正常细胞如:骨髓造血细胞、胃肠道上皮细胞及皮肤的表皮细胞等也可能收到影响。
所以,在化疗过程中,几乎所有患者都会出现一些副反应,主要有:
白细胞减少、恶心呕吐、脱发、中性粒细胞减少性发热、疲乏、心率异常、肝肾功能受损及过敏反应等等。
白细胞过低
可注射升白药——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提升白细胞数量;
预防及治疗恶心、呕吐
化疗前后注射止呕剂;
防过敏
应用紫杉类药物前可以用肾上腺皮质激素;
脱发
治疗期间可佩戴假发,多数在化疗结束后约3个月,头发可逐渐长出。
在生活方面,患者应适当加强营养包括补充蛋白质、能量及维生素等,注意休息,保证睡眠,适当的体育锻炼,解除心理包袱,保持心情愉快和家庭和睦也尤为重要。
放疗
对于乳腺癌患者来说,进行术后放疗,特别是保乳术或者根治术以后的这些放疗,最主要还是针对残留的亚临床病灶。
保乳术以后基本上所有的病人都需要放疗,只有一小部分病人是可能可以豁免放疗的。
豁免放疗:一部分低级别导管原位癌患者,复发风险在比较低的情况下,可能可以豁免放疗。
根治术以后的放疗病人,相对来说较为高危(比如淋巴结转移≥4枚),放疗以后它可以降低局部复发率近2/3,对于这些病人是一个局控有明显的获益。
脑转移、骨转移的病人也需要做放疗。脑转移产生症状了,需要局部预防。骨转移产生疼痛,需要放疗介入。
乳腺癌是一个愈后比较良好的病,它在很多的病人当中可以做到长期生存,甚至治愈。
在这些长期生存治愈的患者当中,如果我们很好地控制局部疗效的话,它可以转化为长期的生存获益。
所以,放疗从早期、复发、到晚期,每个阶段都是可以介入的。

1、全身反应
在照射数小时或1~2天后,病人可能出现乏力、头晕、厌食,个别有恶心、呕吐等。
护理措施
● 照射前不宜进食;
● 照射后完全静卧休息30分钟;进清淡饮食,多食蔬菜和水果,并鼓励多饮水。
此外,每周检查血象1次,当白细胞下降至4×109/L、如血象明显下降需暂停放疗。
2、皮肤反应
Ⅰ度反应:红斑、有烧灼和刺痒感,继续照射时皮肤由鲜红渐变为暗红色,以后有脱屑,称干反应。
Ⅱ度反应:高度充血,水肿、水泡形成,有渗出液、糜烂,称湿反应。
Ⅲ度反应:溃疡形成或坏死,侵犯至真皮,造成放射性损伤,难以愈合。
放疗后,照射部位可出现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深棕色斑点、色素沉着为后期反应。
照射野皮肤保护措施
● 内衣宜柔软、宽大,吸湿性强;
● 保持乳房下、腋窝、腹股沟及会阴部皮肤清洁干燥,防止干反应发展为湿反应;
● 照射野皮肤应用温水和柔软的毛巾轻轻沾洗,忌用肥皂,不可涂酒精、碘酒、红汞、油膏,并避免冷热刺激(如热水袋);
● 照射野不可贴胶布,以免所含氧化锌(重金属)产生二次射线,加重皮肤损伤;
● 可涂0.2%薄荷淀粉或羊毛脂止痒,湿反应可涂甲紫或氢化可的松,暴露创面,如有水泡形成,涂硼酸软膏包扎1~2天,待渗液吸收后,再行暴露疗法。
3、放射性肺炎和肺纤维变
胸部照射后可发生放射性肺炎。
轻者无症状,急性放射性肺炎可有发热、胸痛、咳嗽、气急等。
放疗后期可出现肺纤维变,表现为气短、干咳。
急性放射性肺炎可以吸氧,静滴氢化可的松和抗生素。防止上呼吸道感染是其诱因,应注意保暖,预防感冒。
抗癌之路漫漫,愿用温暖为你赶走这个世界的阴霾,守护生命的每一刻,我们抱团取暖,互帮互助,有你们,才更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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