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居民将有电子健康档案 健
国务院:居民将有电子健康档案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到2020年,我国将建立国家医疗卫生信息分级开放应用平台,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体系初步形成。建立医疗大数据,让健康数据“多跑路”,让人民群众“少跑腿”。
《意见》指出,将重点推进网上预约分诊、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医保联网异地结算等便民惠民应用,发展远程医疗和智能化健康医疗设备。到2017年底,实现国家和省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以及全国各级药品招标采购业务应用平台互联互通,基本形成跨部门健康医疗数据资源共享共用格局。到2020年,建成国家医疗卫生信息分级开放应用平台,依托现有资源建成100个区域临床医学数据示范中心,基本实现城乡居民拥有规范化的电子健康档案和功能完备的健康卡。
此外,医疗大数据实现共建共享的同时,个人的健康医疗信息最为敏感,属于隐私保护范围,要依法进行严格管控保护,绝不能公开或泄露,一定会加强应用安全风险评估和防范。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到2020年,我国将建立国家医疗卫生信息分级开放应用平台,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体系初步形成。建立医疗大数据,让健康数据“多跑路”,让人民群众“少跑腿”。
《意见》指出,将重点推进网上预约分诊、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医保联网异地结算等便民惠民应用,发展远程医疗和智能化健康医疗设备。到2017年底,实现国家和省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以及全国各级药品招标采购业务应用平台互联互通,基本形成跨部门健康医疗数据资源共享共用格局。到2020年,建成国家医疗卫生信息分级开放应用平台,依托现有资源建成100个区域临床医学数据示范中心,基本实现城乡居民拥有规范化的电子健康档案和功能完备的健康卡。
此外,医疗大数据实现共建共享的同时,个人的健康医疗信息最为敏感,属于隐私保护范围,要依法进行严格管控保护,绝不能公开或泄露,一定会加强应用安全风险评估和防范。
收藏
回复(0)举报
参与评论
评论列表
按投票顺序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暂无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