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狼疮患者怀孕需要了解的事】
作为一个新晋准妈妈,笔者最近更加关注怀孕相关的事情。那么,我们今天就来聊聊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关于“怀孕”这件事儿。
随着系统性红斑狼疮治疗水平的提高,系统性红斑狼疮已经不再是妊娠的禁忌,病情缓解后可以妊娠,但选择在什么时机妊娠,对孕期狼疮的病情、胎儿的状况以及妊娠结局均具有一定的影响。
妊娠时机对狼疮患者孕期病情的活动以及妊娠结局,尤其是胎儿的结局有很大影响。SLE患者在孕前应进行咨询及评估,并在医生指导下选择性妊娠。SLE患者一旦妊娠应被视为高危人群,初次接诊时医生会对患者进行全面评估,取得基线值,以便与以后的变化进行对比。评估的内容主要包括狼疮活动度、器官受损情况、化验检查值、使用的药物等。
目前对SLE 患者妊娠的条件尚无统一的标准,一般认为:①SLE 经正规治疗,病情缓解至少6 个月,泼尼松维持量≤10 mg/d;② 无SLE引起的肾脏等重要内脏器官和中枢神经系统病变;③ 无糖皮质激素所致的严重副作用;④ 未应用免疫抑制剂或已停用6 个月以上可以妊娠。若伴有狼疮性肾炎,其血压、血肌酐值正常,24 小时尿蛋白(24hPro)<3 g /L。免疫学检查抗双链脱氧核糖核苷酸(dsDNA)抗体阴性,补体正常。一般满足上述调节,在医生指导下妊娠者妊娠结局较好。多篇文章报道,妊娠期SLE 病情的恶化率与受孕时SLE 疾病状态密切相关。
孕前病情缓解者孕期大多仍处于缓解状态,复发率较低,有报道指出小于8%,而且复发的症状大多局限在肌肉、骨骼和皮肤。研究者认为孕前病情稳定的患者,即使抗dsDNA 抗体阳性和(或)具有肾脏病史,孕期大多病情稳定,中到重度的狼疮复发很少见。也有研究表明即使是孕前病情控制平稳的患者,妊娠后约40 %~50 %会有SLE活动,因此孕期应坚持使用泼尼松,以最低剂量可抑制狼疮活动表现为宜,有病情活动时应增加剂量。在分娩时也应增加激素剂量。
另外,SLE 患者计划妊娠前和妊娠期不可擅自停药,研究认为,孕前自行停止治疗的患者易出现病情加重。关于孕期治疗,许多SLE患者在怀孕前服用羟氯喹,该药可减少SLE复发,改善狼疮肾炎的预后,而且患者能很好地耐受,因此怀孕后仍应继续服用。资料显示羟氯喹不增加胎儿异常的发生率,不影响妊娠结局。
SLE患者孕期应由风湿免疫科医师和产科专家共同管理,制订随访计划,必要时请肾病专家参与。应缩短产检周期,建议妊娠20 周以后每2 周随诊1 次,28 周后每周随诊1 次。每次检查应询问相关的症状,定期复查相关的化验检查,除重视孕妇SLE的活动情况外,还应关注胎儿有无畸形、生长发育及有无宫内缺氧的表现。另外,孕期诊断SLE的患者在产后应继续监测病情变化,如果病情平稳,用小剂量激素及羟氯喹,可以在用药2小时后哺乳;若病情活动,则将激素剂量调整至30~40mg/d以上,在用药4小时后哺乳(本内容由吴振彪教授修改补充)。
作者:西京医院临床免疫科 高洁
感谢西京医院临床免疫科吴振彪教授对SLE患者产后哺乳问题的修改补充!
随着系统性红斑狼疮治疗水平的提高,系统性红斑狼疮已经不再是妊娠的禁忌,病情缓解后可以妊娠,但选择在什么时机妊娠,对孕期狼疮的病情、胎儿的状况以及妊娠结局均具有一定的影响。
妊娠时机对狼疮患者孕期病情的活动以及妊娠结局,尤其是胎儿的结局有很大影响。SLE患者在孕前应进行咨询及评估,并在医生指导下选择性妊娠。SLE患者一旦妊娠应被视为高危人群,初次接诊时医生会对患者进行全面评估,取得基线值,以便与以后的变化进行对比。评估的内容主要包括狼疮活动度、器官受损情况、化验检查值、使用的药物等。
目前对SLE 患者妊娠的条件尚无统一的标准,一般认为:①SLE 经正规治疗,病情缓解至少6 个月,泼尼松维持量≤10 mg/d;② 无SLE引起的肾脏等重要内脏器官和中枢神经系统病变;③ 无糖皮质激素所致的严重副作用;④ 未应用免疫抑制剂或已停用6 个月以上可以妊娠。若伴有狼疮性肾炎,其血压、血肌酐值正常,24 小时尿蛋白(24hPro)<3 g /L。免疫学检查抗双链脱氧核糖核苷酸(dsDNA)抗体阴性,补体正常。一般满足上述调节,在医生指导下妊娠者妊娠结局较好。多篇文章报道,妊娠期SLE 病情的恶化率与受孕时SLE 疾病状态密切相关。
孕前病情缓解者孕期大多仍处于缓解状态,复发率较低,有报道指出小于8%,而且复发的症状大多局限在肌肉、骨骼和皮肤。研究者认为孕前病情稳定的患者,即使抗dsDNA 抗体阳性和(或)具有肾脏病史,孕期大多病情稳定,中到重度的狼疮复发很少见。也有研究表明即使是孕前病情控制平稳的患者,妊娠后约40 %~50 %会有SLE活动,因此孕期应坚持使用泼尼松,以最低剂量可抑制狼疮活动表现为宜,有病情活动时应增加剂量。在分娩时也应增加激素剂量。
另外,SLE 患者计划妊娠前和妊娠期不可擅自停药,研究认为,孕前自行停止治疗的患者易出现病情加重。关于孕期治疗,许多SLE患者在怀孕前服用羟氯喹,该药可减少SLE复发,改善狼疮肾炎的预后,而且患者能很好地耐受,因此怀孕后仍应继续服用。资料显示羟氯喹不增加胎儿异常的发生率,不影响妊娠结局。
SLE患者孕期应由风湿免疫科医师和产科专家共同管理,制订随访计划,必要时请肾病专家参与。应缩短产检周期,建议妊娠20 周以后每2 周随诊1 次,28 周后每周随诊1 次。每次检查应询问相关的症状,定期复查相关的化验检查,除重视孕妇SLE的活动情况外,还应关注胎儿有无畸形、生长发育及有无宫内缺氧的表现。另外,孕期诊断SLE的患者在产后应继续监测病情变化,如果病情平稳,用小剂量激素及羟氯喹,可以在用药2小时后哺乳;若病情活动,则将激素剂量调整至30~40mg/d以上,在用药4小时后哺乳(本内容由吴振彪教授修改补充)。
作者:西京医院临床免疫科 高洁
感谢西京医院临床免疫科吴振彪教授对SLE患者产后哺乳问题的修改补充!
收藏
回复(4)举报
参与评论
评论列表
按投票顺序
收藏,谢谢
举报
2016-04-29 09:41:07 有用(0)
回复(0)
羟氯奎是属于免疫抑制剂吗?我正在吃
举报
2016-04-29 08:26:47 有用(0)
回复(1)
收藏了,谢谢!
举报
2016-04-29 09:03:19 有用(0)
回复(0)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暂无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