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骨转怎么办?还能治疗吗?
肺癌作为我国发病率与死亡率最高的恶性肿瘤之一,威胁着人群的健康与生存。骨转移虽然并非威胁肺癌病员生命的直接原因,但骨转移所带来的危害影响了患者的生活与生存条件,并且如果肿瘤转移到机体承重骨如颈椎、胸椎、腰椎等部位则可造成瘫痪的严重后果。那么,肺癌骨转后还能如何治疗呢?
主要治疗目标

治疗肺癌骨转移的目标是提高生活质量、延长生命、缓解症状及心理痛苦、预防或处理病理性骨折、解除神经压迫等骨相关事件。
肺癌出现骨转移时即为全身性疾病,应采取以全身治疗为主的综合治疗方式,包括:肺癌的系统治疗(化疗及分子靶向治疗)、放疗、手术、止痛、双膦酸盐和心理支持治疗。
常用的方法与适应症

化疗及分子靶向治疗:多发骨转移灶。
化疗是化学药物治疗的简称,通过使用化学治疗药物杀灭癌细胞达到治疗目的。目前对于原发性肺癌主要采用含铂双药联合化疗方案。所谓的分子靶向治疗,是在细胞分子水平上,针对已经明确的致癌位点(该位点可以是肿瘤细胞内部的一个蛋白分子,也可以是一个基因片段),来设计相应的治疗药物,药物进入体内会特异地选择致癌位点来相结合发生作用,使肿瘤细胞特异性死亡,而不会波及肿瘤周围的正常组织细胞,所以分子靶向治疗又被称为“生物导弹”。
放疗:孤立骨转移灶(体外放射治疗)、多发骨转移灶(放射性核素治疗)、脊髓外压迫、外周神经肿瘤性压迫或侵犯所致疼痛或功能障碍。
肿瘤放射治疗是利用放射线治疗肿瘤的一种局部治疗方法。目前大约70%的癌症患者在治疗癌症的过程中需要用放射治疗,约有40%的癌症可以用放疗根治。放射治疗在肿瘤治疗中的作用和地位日益突出,已成为治疗恶性肿瘤的主要手段之一。放射治疗是肺癌骨转移有效的治疗方法之一,能够减轻/消除症状、改善生活质量、延长生存,还能预防病理性骨折和脊髓压迫的发生及缓解脊髓压迫症状。
手术:病理性骨折及脊髓压迫固定术。
肺癌易于发生骨转移,由于治疗的进步,其总体中位生存期较前不断提高,同时出骨的合并症发生率亦增高,如不对骨转移灶进行治疗,病人生存质量将受到极大影响。无论肿瘤细胞直接破坏骨质,还是由于肿瘤骨转移所致破骨细胞活性增加而骨质下降,都会出现肿瘤包块形成、骨强度下降,引起骨折等情况。对于病变部位手术治疗,可以获得骨转移病灶的组织学诊断,便于肿瘤的进一步内科治疗,缓解疼痛,防止或固定骨折,恢复或维持肢体的运动,便于综合治疗,减少或避免运动系统功能受损所引发的并发症,间接延长生存期。

镇痛药:骨痛。
在当前肿瘤的综合治疗时代,由于癌痛的复杂性,对癌痛的处理应采用综合治疗手段。即根据癌痛患者的机体状况、疼痛的不同程度、性质及原因,合理、有计划地应用现有的治疗手段,尽可能缓解癌痛及并发症、改善生活质量、提高患者接受抗癌治疗的依从性、进一步延长生存期,提高生存率。
双膦酸盐:诊断明确的骨转移。
双膦酸盐能抑制破骨细胞对骨小梁的溶解和破坏,因此能阻止肿瘤转移引起的溶骨型病变、减少骨吸收、减轻骨痛及由骨转移所致的高钙血症及其他骨相关事件。
心理治疗:出现抑郁或焦虑的患者。
根据骨转移姑息治疗的基本原则,应针对骨转移及其相关并发症提供最佳支持治疗和症状治疗,除了正统治疗以外,还搭配辅助与替代疗法,强调身-心并重的整体治疗,癌症的治疗不仅要有好的治疗结果,还需要有好的治疗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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