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K药一线治疗转移性非鳞非小细胞肺癌患者

K药(Keytruda),又名可瑞达、帕博利珠单抗,是全球适应症最广的免疫检查点抑制剂(PD-1单抗),已经获得12个适应症,并且在非小细胞肺癌(EGFR-和ALK-的转移性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中显示出最卓越的疗效。

 
本次试验是由默沙东研发公司申办的一项研究帕博利珠单抗 含铂双药化疗±仑伐替尼作为转移性非鳞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一线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Ⅲ期试验。
 
关于K药的联合治疗,临床试验KEYNOTE021的研究结果中显示,K药联合化疗的有效率是55%,单独化疗的有效率仅为29%,对比单独化疗,K药联合治疗的有效率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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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主题


一项研究帕博利珠单抗 含铂双药化疗±仑伐替尼作为转移性非鳞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一线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Ⅲ期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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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症


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突变阴性和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阴性的转移性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NSCLC)的一线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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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目的

第1部分:


评价仑伐替尼 含铂二药化疗 帕博利珠单抗治疗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第2部分:


  1. 由盲态独立中心审查(BICR)根据RECIST 1.1比较仑伐替尼 含铂二药化疗 帕博利珠单抗与匹配的安慰剂 含铂二药化疗 帕博利珠单抗的PFS。

  2. 比较仑伐替尼 含铂二药化疗 帕博利珠单抗组合与匹配的安慰剂 含铂二药化疗 帕博利珠单抗的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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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II期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双盲 

试验范围

国际多中心试验

招募人数

总体714人,中国人数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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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选标准


  1. 患有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IV期(美国癌症联合委员会[AJCC]第8版或最新版本)非鳞状NSCLC。注:混合肿瘤将按主要细胞类型进行分类;如果存在小细胞成分,则受试者不符合入组条件

  2. 已确认不适合EGFR-、ALK-或ROS1-靶向治疗作为主要治疗(记录到没有EGFR突变、和没有ALK和没有ROS1基因重排或存在KRAS突变)。

  3. 基于RECIST 1.1,有可测量病灶。注意:对于具有可测量的尺寸的病灶,但位于既往经过放射治疗区域,如果有放射治疗后进展的证据,则可以被认为是可测量的。

  4. 已提供可评估的存档肿瘤组织样本或新获得的活检芯针或肿瘤病灶的切除活检组织(既往未进行辐照)用于中心PD-L1检测。福尔马林固定、石蜡包埋(FFPE)的组织块优于载玻片。新获得的穿刺活检组织优于存档组织。在受试者被诊断患有转移性疾病后,优选福尔马林固定的标本。如果近期活检不可行,接受辅助/新辅助化疗之前获得活检组织是可以接受的。

  5. 在签署知情同意书(ICF)时,年满18周岁的男性和或女性

  6. 预期寿命至少为3个月。

  7. 在首次给予研究治疗之前7天内(但在随机分组之前)的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0或1分。

  8. 男性受试者必须同意在治疗期间以及帕博利珠单抗和/或仑伐替尼/匹配安慰剂末次给药后至少120天内和化疗剂末次给药后长达180天内采用研究方案附录5中详述的避孕措施。 

  9. 女性受试者处于未怀孕或未哺乳状态。 

  10. 受试者(或法定代表人(如适用))提供本研究的书面知情同意书。

  11. 具有适当的器官功能,实验室检查值所指征如下。在首剂研究干预给药之前的10天内必须采集样本。血液学: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500/μL,血小板计数≥100 000/μL,血红蛋白≥9 g/dL或≥5.6 mmol/L;肾脏功能:血清肌酐或测量或估算CrCl(GFR也可用于代替肌酐或CrCl)≤1.5 × ULN或≥60 mL/min(对于肌酐水平>1.5×机构ULN的受试者);肝脏功能:总胆红素或直接胆红素≤1.5×ULN或直接胆红素≤ULN(对于总胆红素水平>1.5×ULN的受试者),AST (SGOT)及ALT (SGPT)≤2.5×ULN(对肝转移患者,≤5×ULN);凝血功能:INR或PT aPTT或PTTc≤1.5×ULN,除非受试者正在接受抗凝治疗,在这种情况下,只要PT或PTT在抗凝剂预期用途的治疗范围内即可。

  12. 在用或不用抗高血压药物的情况下血压(BP)控制充分,被定义为BP≤150/90 mmHg并且在随机分组之前1周内抗高血压药物没有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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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标准


  1. 有已知的未治疗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和/或癌性脑膜炎。既往接受治疗的脑转移受试者可以受试本研究,需影像学稳定(即通过重复影像学检查发现在至少4周内无疾病进展证据[重复影像学检查必须在筛选期间进行])、临床状况稳定并且在首次给予研究干预之前至少14天内无需接受类固醇治疗。

  2. 患有需要类固醇全身治疗的(非感染性性)肺炎病史或现患有间质性肺炎/间质性肺病。

  3. 有大血管被侵犯/浸润的影像学证据。考虑到仑伐替尼治疗后肿瘤缩小/坏死伴有严重出血的潜在风险,故应考虑肿瘤侵犯/浸润大血管的程度。

  4. 具有其他恶性肿瘤的已知病史,除非受试者自治疗后已经历了至少3年无疾病复发证据的潜在治愈性治疗。 - 注:至少3年内无疾病证据的时间要求不适用于受试者参与研究的NSCLC。该时间要求也不适用于接受成功的根治性皮肤基底细胞癌、浅表性膀胱癌、皮肤鳞状细胞癌、原位宫颈癌或其他原位癌切除的患者。

  5. 具有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其在过去2年中需要全身治疗(即使用疾病调节药物、皮质类固醇或免疫抑制药物)。替代疗法(例如,甲状腺素、胰岛素或肾上腺或垂体功能不全的生理性皮质类固醇替代疗法等)可允许使用。

  6. 被诊断为免疫缺陷或在首次给予研究干预之前7天内正在接受长期全身性类固醇治疗(泼尼松每日剂量超过10 mg或等效药物剂量)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免疫抑制治疗。

  7. 已进行了异体组织/实体器官移植。

  8. 有已知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病史。除非当地卫生部门强制要求,否则无需强制进行HIV检测。

  9. 有已知的乙型肝炎病史(被定义为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有反应性或检测到HBV-DNA)或已知的活动性丙型肝炎病毒(被定义为检测到HCV RNA[定性]或HCV抗体有反应性[在HCV-RNA不是当地SOC的情况下])感染。除非当地卫生部门强制要求,否则无需强制进行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检测。

  10. 患有研究者认为可能影响口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或手术史。

  11. 在首次给予研究干预之前3周内出现活动性咯血(至少0.5茶匙鲜红血液)。

  12. 在首次给予研究干预前12个月内出现明显的心血管损害,包括纽约心脏协会(NYHA)II级以上的充血性心力衰竭、不稳定型心绞痛、心肌梗死、脑血管意外(CVA)/中风或与血流动力学不稳定有关的心律失常病史。

  13. 有明确的活动性肺结核病史。

  14. 患有需全身治疗的活动性感染。

  15. 在首次给药之前的三周内进行了大手术。

  16. 受试者有干扰配合研究要求的精神病史或药物滥用史。

  17. 既往对单克隆抗体治疗有严重的超敏反应,或者已知对仑伐替尼或帕博利珠单抗或(适用情况下)卡铂、顺铂或培美曲塞的任何成分过敏。

  18. 首次研究干预开始前的24小时内尿妊娠试验阳性的WOCBP。如果尿液检查结果为阳性或无法确认为阴性,则需要进行血清妊娠试验。注:如果筛选期妊娠试验与首次给予研究干预之间的间隔已超过24小时,则必须再进行一次妊娠试验(尿液或血清)且试验结果必须呈阴性,受试者才能接受研究干预。

  19. 既往已接受转移性NSCLC全身化疗或其他靶向或生物抗肿瘤治疗。注:允许受试者在诊断为转移性NSCLC前至少6个月接受作为新辅助/辅助治疗一部分方案的化疗和/或放疗

  20. 既往接受过帕博利珠单抗或任何其他抗PD-1、抗PD-L1、抗PD-L2药物联合仑伐替尼或任何其他RTKi或联合针对刺激或共抑制T细胞受体的药物(例如CTLA-4、OX-40、CD137、GITR)治疗。

  21. 首次给予研究干预前14天内接受放疗,或已在首次给予研究干预前6个月内接受>30 Gy的肺部放疗。注:受试者必须从所有辐射相关毒性中恢复至≤1级、无需接受皮质类固醇治疗并且未患有放射性肺炎。对非CNS疾病进行的姑息性放疗(≤2周放疗)允许为期1周的洗脱。

  22. 在研究治疗第一次给药前7天内接受了全身性类固醇治疗(每日剂量超过10 mg泼尼松当量)或任何形式的免疫抑制治疗。

  23. 在第一次研究药物给药前30天内接种过活疫苗。活疫苗的示例包括但不限于下述疫苗:麻疹、腮腺炎、风疹、水痘/带状疱疹(水痘)、黄热病、狂犬病、卡介苗(BCG)和伤寒疫苗。注射用季节性流感疫苗通常是灭活病毒疫苗并且允许在研究期间接种。

  24. 目前正在参与和接受研究治疗,或在首次研究干预之前4周内参加过研究性药物试验并接受研究治疗或使用研究性器械。注:患者进入其他研究的随访阶段,同时距药物末次给药>4周,则可以参加本研究。

  25. 尿试纸检测/尿液分析中蛋白尿>1 的受试者将接受24小时尿液收集以定量评估蛋白尿。尿蛋白≥1g/24 h的受试者不符合入选资格。

  26. QTc间期延长>480 msec((Fridericia公式计算)。

  27. 采用多门控采集扫描(MUGA)或超声心动图(ECHO)确定的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低于机构(当地实验室)正常范围。

  28. 研究者认为既往或当前的情况,治疗,或实验室检查异常可能会干扰本研究结果影响受试者完成整个试验,或参与该研究不能为受试者带来最大的利益。注意:国家特殊要求见第研究方案10.7节

  29. 既往有≥3级的胃肠道瘘或非胃肠道瘘。

  30. 在本研究的预计持续时间内(自筛选期访视开始至最后一次给药后120天)妊娠、哺乳、计划妊娠或伴侣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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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中心

天津市     天津市肿瘤医院

福建省     福建肿瘤医院

上海市     上海肺科医院

上海市     复旦大学中山医院

北京市     北京协和医院

北京市     中国医学科学院附属肿瘤医院

北京市     北京肿瘤医院

江苏省     南京八一医院

浙江省     浙江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浙江省     浙江省肿瘤医院

浙江省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广东省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重庆市     重庆西南医院

重庆市     新桥医院

新疆维     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吾尔族

自治区 

黑龙江     哈尔滨肿瘤医院

省    

河南省     河南省肿瘤医院

吉林省     吉林省肿瘤医院

湖北省     湖北省肿瘤医院 

湖北省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院附属协和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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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流程

1、报名方式



下载觅健APP,点击免费用药,选择合适的临床试验项目进行报名,并填写报名表格(要求尽可能准确、完整);


扫描二维码即可参与报名



2、初筛



觅健工作人员对患者进行初筛,并上报项目组。


3、二次筛查



项目组二次筛查通过后可以参加临床试验项目,进行药物试验。


注意事项:报名期间,请保持电话畅通、微信可添加、陌生电话不要拒接或屏蔽,工作人员将会以此方式联系您。



招募君温馨提示:

报名期间,大家请保持各通讯方式畅通,比如电话、短信还有微信。如有其他新药临床试验的问题,欢迎骚扰小助理,直接添加微信号 :elsmijian003,或扫描下方二维码添加即可,等你们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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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


  1. 本临床试验遵守《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和《赫尔辛基宣言》。

  2. 此招募广告的使用范围:医院内部,医院、申办方及相关网站,其他相关媒体等。


小贴士



ECOG评分标准

级别

体力状态

0

活动能力完全正常,与起病前活动能力无任何差异

1

能自由走动及从事轻体力活动,包括一般家务或办公室工作,但不能从事较重的体力活动

2

能自由走动及生活自理,但已丧失工作能力,日间不少于一半时间可以起床活动

3

生活仅能部分自理,日间一半以上时间卧床或坐轮椅

4

卧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




责任编辑:觅健科普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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