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维鲁胺片注意事项
药品基本信息
药品信息概要:瑞维鲁胺片,西药名。为抗肿瘤药。本品适用于治疗高瘤负荷的转移性激素敏感性前列腺癌(mHSPC)患者。
通用名称:瑞维鲁胺片
处方类型:处方药
医保类型:医保乙类
参考价格:5520.00元
药品详细信息
药物相互作用:
一、瑞维鲁胺对其他药物的影响
1、CYP3A4、CYP2C8、CYP2C9、CYP2C19和CYP2B6底物
一项18例前列腺癌患者的药物相互作用研究结果显示,瑞格列奈(CYP2C8底物)联合240mg瑞维鲁胺用药后,瑞格列奈的AUC0-t、AUC0-∞和Cmax分别约降低了63.5%、63.5%和57.6%;安非他酮(CYP2B6底物)联合240mg瑞维鲁胺用药后,安非他酮的AUC0-t、AUC0-∞和Cmax分别约降低了60.8%、60.0%和59.3%,其活性代谢产物羟基安非他酮的AUC0-t、AUC0-∞和Cmax分别约降低了61.5%、64.9%和31.4%。提示瑞维鲁胺是CYP2C8和CYP2B6的中效诱导剂。
另一项考察瑞维鲁胺对咪达唑仑、S-华法林和奥美拉唑药代动力学影响研究正在进行中,已获得的8例受试者阶段性研究结果显示,咪达唑仑(CYP3A4底物)联合240mg瑞维鲁胺用药后,咪达唑仑的AUC0-t、AUC0-∞和Cmax分别约降低了94.8%、94.7%和90.9%;S-华法林(CYP2C9底物)联合240mg瑞维鲁胺用药后,S-华法林的AUC0-t、AUC0-∞和Cmax分别约降低了48.6%、53.6%和9.3%;奥美拉唑(CYP2C19底物)联合240mg瑞维鲁胺用药后,奥美拉唑的AUC0-t、AUC0-∞和Cmax分别约降低了80.3%、79.5%和64.4%。提示瑞维鲁胺是CYP3A4和CYP2C19的强效诱导剂,也是CYP2C9的中效诱导剂。
瑞维鲁胺与主要经CYP3A4、CYP2C8、CYP2C9、CYP2C19或CYP2B6代谢的药物合用时,可能会降低这些药物的暴露量。如有可能,建议换用其他药物;如需继续用药,有可能发生药效降低的情况(见[注意事项])。
2、瑞维鲁胺与转运蛋白的相互作用
体外研究数据显示,瑞维鲁胺可能是P-糖蛋白(P-gp)底物;瑞维鲁胺对P-gp和乳腺癌耐药蛋白(BCRP)有一定抑制作用,瑞维鲁胺与P-gp底物类药品(如地高辛、达比加群、非索非那丁)或BCRP底物类药品(如瑞舒伐他汀、柳氮磺胺吡啶)合并使用可能增加它们的暴露量。此外,基于体外数据,瑞维鲁胺在体内存在抑制有机阴离子转运多肽(OATP1B1和OATP1B3)和多药及毒素外排转运蛋白(MATE1和MATE2-K)的风险,与OATP1B1/OATP1B3底物类药品(如普伐他汀、瑞格列奈、格列苯脲)或MATE1/MATE2-K底物类药品(如二甲双胍)合并使用可能增加它们的暴露量。
一项在前列腺癌患者体内瑞维鲁胺对地高辛(P-gp底物)、瑞舒伐他汀钙(BCRP和OATP1B1/1B3底物)和盐酸二甲双胍(MATE1/2-K底物)药代动力学影响研究正在进行中,尚未获得研究数据。
二、其他药物对瑞维鲁胺的影响
目前尚未开展其他药物对瑞维鲁胺影响的研究,未获得相关研究数据。
用法用量:
推荐剂量
瑞维鲁胺的推荐剂量为240mg(3片80mg/片的片剂),每日一次。瑞维鲁胺为口服给药,需整片吞下。瑞维鲁胺在进餐后或空腹时均可服用。
患者还应同时接受雄激素剥夺治疗,即同时接受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类似物(GnRHa)治疗或已接受过双侧睾丸切除术。
如果患者未能按时服药,应尽快在当天补服处方剂量。如果错过服药一整天,次日仍按正常剂量继续服药。
剂量调整
如果患者出现≥3级毒性或不可耐受的不良反应,应暂停给药,直至症状改善至≤1级或原有级别,之后以相同剂量或必要时下调剂量(160mg或80mg)重新用药。
特殊人群用药
儿童及青少年
尚未确定瑞维鲁胺在18岁以下的儿童或青少年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老年人
老年患者无需调整剂量(见[老年用药])。
肝功能不全
轻度肝功能损害的患者无需调整剂量(见[药代动力学])。
目前尚无瑞维鲁胺在中度或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中的相关数据,故不建议此类患者使用瑞维鲁胺。
肾功能不全
轻度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无需调整剂量(见[药代动力学])。
目前尚无瑞维鲁胺在中度或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中的相关数据,故不建议此类患者使用瑞维鲁胺。
注意事项:
1、肝脏毒性
在CHART研究中,瑞维鲁胺组和比卡鲁胺组中分别有99例(30.7%)和92例(28.4%)患者报告了肝脏毒性,其中分别有14例(4.3%)和9例(2.8%)报告了≥3级肝脏毒性。两组最常见的肝脏毒性均为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见[不良反应])。瑞维鲁胺组患者的肝脏毒性中位发生时间为57天,2例(0.6%)因肝脏毒性而终止治疗,以及9例(2.8%)和5例(1.5%)分别因肝脏毒性而导致剂量暂停和剂量下调。
建议患者在瑞维鲁胺治疗开始前以及用药最初的四个月内定期监测肝功能。如果有提示肝功能不全的临床症状或体征出现,如恶心、呕吐、腹痛、乏力、厌食、流感样症状、黑尿、黄疸、或右上腹痛等应立即检测肝功能。必要时暂停瑞维鲁胺,并随访监测肝功能,当肝脏毒性恢复到≤1级后,可以相同剂量或必要时下调剂量(160mg或80mg)重新用药。恢复治疗的患者,须继续随访监测肝功能,若再次发生≥3级肝脏毒性,须终止使用瑞维鲁胺。
鉴于目前尚无瑞维鲁胺在中度或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中的相关数据,故不建议此类患者使用瑞维鲁胺。
2、高血压
在CHART研究中,瑞维鲁胺组和比卡鲁胺组中分别有93例(28.8%)和69例(21.3%)患者报告了高血压,其中分别有33例(10.2%)和30例(9.3%)报告了≥3级高血压(见[不良反应])。瑞维鲁胺组患者的高血压中位发生时间为142天,仅1例(0.3%)因高血压而导致剂量暂停,无患者因高血压而导致终止治疗或剂量下调。
建议患者服用瑞维鲁胺期间应注意监测血压。
3、心电图QT间期延长
在CHART研究中,瑞维鲁胺组和比卡鲁胺组中分别有30例(9.3%)和19例(5.9%)患者报告了心电图QT间期延长,其中分别有2例(0.6%)和1例(0.3%)报告了≥3级心电图QT间期延长(见[不良反应])。瑞维鲁胺组患者的心电图QT间期延长的中位发生时间为227天,仅2例(0.6%)因心电图QT间期延长而导致剂量暂停,无患者因心电图QT间期延长而导致终止治疗或剂量下调。
对于有QT间期延长史或存在QT间期延长风险因素的患者,以及合并使用可能使QT间期延长药物的患者,医生应在开始瑞维鲁胺治疗前评估获益-风险比,包括出现尖端扭转型室速的可能性。
4、惊厥发作
在CHART研究中尚未观察到任何级别的惊厥发作发生。CHART研究已排除了有癫痫病史或惊厥发作诱因的患者。鉴于同类药存在不同程度惊厥发作的风险,应告知患者使用瑞维鲁胺有导致惊厥发作的风险,并建议患者避免从事突然丧失意识时可能对自己或他人造成严重伤害的活动。
治疗期间出现惊厥发作的患者应永久停用瑞维鲁胺。
5、与其他药品合用
瑞维鲁胺是一种强效酶诱导剂,可能会导致许多常用药品的疗效下降。因此,开始瑞维鲁胺治疗前应检查合并用药。一般而言,对于作为许多代谢酶或转运体敏感底物的药物,如果其治疗作用对患者意义重大且不易通过监测疗效或血浆浓度调整剂量,应尽可能避免与瑞维鲁胺合用(见[药物相互作用])。
应避免与华法林和香豆素类抗凝剂合用。如果瑞维鲁胺与经CYP2C9代谢的抗凝剂(如华法林或醋硝香豆素)合用,则应对国际标准化比值(INR)进行额外监测。
6、辅料
本品含乳糖。有罕见的乳糖不耐受问题的患者不得使用本品。
7、对驾驶和使用机器能力的影响
瑞维鲁胺对驾驶和使用机器的能力没有影响或其影响可忽略不计。但是,由于使用同类药的患者曾有惊厥发作的报告,故应告知患者有关驾驶或操作机器的风险。
8、处置及处理本品时的特别注意事项
瑞维鲁胺不应由患者及其护理者以外的人、特别不能由已经或可能妊娠的女性处理瑞维鲁胺,并且应放置于儿童不能触及的场所。
关于瑞维鲁胺片注意事项
瑞维鲁胺片为处方药,属于医保乙类报销范围,参考价格约5520.00元。如需了解更多信息,建议咨询主治医生或当地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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