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激活”红斑狼疮危及孕妇生命

时间:2014-12-04   来源:昆明日报  作者:廖晶蓉   责任编辑:郑泽川

  昆医附二院专家提醒:患过红斑狼疮的女性想怀孕,一定要产科、皮肤科(或风湿科)都去看看

  近日,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以下简称“昆医附二院”)皮肤科病房内,莫女士与父母坐在病床上,商量着次日出院的一些细节问题。此次住院抢救,源于9年前患上的系统性红斑狼疮再次作祟,夺走她腹中怀胎36周的小生命,险些连她自己都丢了性命。

  九年前的顽疾 因怀孕被“激活”

  今年33岁的莫女士回忆说,11月1日上午,怀孕36周的她感觉身体不适,腰酸得厉害。因为是第一次怀孕,又是高龄,所以平时格外注意保养。在家一直坚持到下午,莫女士的不适感越发严重。在家人的陪同下,她来到昆医附二院产科复查,自从怀孕以来,她一直在这里做产检。当天下午接近五点钟的时候,莫女士刚到医院便出现阴道出血,随即陷入昏迷状态,该院产科医生立即组织抢救。

  “她送到产科来的时候,经过B超诊断是重型胎盘早剥,胎盘已完全剥离游离于宫腔内,那时候胎儿已经死亡了。”昆医附二院产科副主任刘继红说,莫女士立即被送进手术室,实施剖宫产取出死亡的胎儿,手术期间出血较多,术后莫女士被送入病房。但是之后她的呼吸功能很不稳定,一度陷入呼吸衰竭状态。当晚,莫女士被送进重症医学科进行治疗。经气管插管、呼吸机维持生命,继之出现昏迷、心功能不全,肾炎,严重血小板低下、高血压等全身多器官功能衰竭表现,虽经过积极抢救,病情未见转机,病因仍然不明,医生再次找莫女士的父母和亲人,详细了解她以前的身体状况和病史。

  通过询问病史,医生得知莫女士2005年患过系统性红斑狼疮,当时在昆医附二院经过治疗后,病情得到很好控制,莫女士已经好几年没有服用治疗红斑狼疮的药物,自认为痊愈了。因此在怀孕期间数次产检正常,但均未进行红斑狼疮检测,此次入院也未及时向医生提供病史。但是没有想到,怀孕期间因为身体内免疫系统发生巨大变化,原本处于沉寂状态的红斑狼疮再次被“激活”。

  “红斑狼疮病情处于活动状态时,可诱发流产、早产和死胎。”刘继红说,产科和重症医学科考虑目前疾病状态是否与系统性红斑狼疮有关,立即邀请皮肤科专家参与会诊。鉴于患者病情严重,该院皮肤科主任张佩莲亲自参与会诊。当她在病房内看到莫女士手上的皮肤损害后,结合多器官功能受损,立即判断莫女士属于红斑狼疮重度活动,若不积极治疗红斑狼疮,可能危及生命。至此,医生们终于确诊了诱发莫女士一系列疾病的原因了。

  三科室联手控狼疮保命

  “红斑狼疮是一种典型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多见于15-40岁的育龄女性。该病的病因尚未明确,囿于目前的医学水平,该病还不能治愈,只能控制病情。” 昆医附二院皮肤科主任张佩莲介绍,“莫女士的病情,是因为妊娠诱发了红斑狼疮,红斑狼疮反过来又引发胎盘早剥导致胎儿死亡。”

  在昆医附二院重症医学科主任黄青青带领的团队与产科及皮肤科的通力合作努力下,在原有治疗继续进行的同时,通过使用大剂量的激素和免疫抑制剂等手段,莫女士的红斑狼疮再次被“镇压”下去,生命体征趋于平稳。11月21日,各项生命体征均恢复正常的莫女士,终于从重症医学科的监护病房转到皮肤科的普通病房,继续治疗红斑狼疮。

  莫女士以后还能再怀孕吗?对此,张佩莲说,如果病情控制得好,在停用免疫抑制剂一到两年、激素用量维持在较低水平,以及肾功能状态良好的情况下,她可以怀孕。但是怀孕前需要经过系统检查,由皮肤科(或风湿科)医生对其身体状况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可以怀孕了才能开始怀孕。并且怀孕期间,需要由产科和皮肤科(或风湿科)的专家对其身体状况进行同步监测,确保红斑狼疮病情得到很好的控制,激素的用量维持在较低的水平。

  对此,产科副主任刘继红也强调,患有红斑狼疮的女性,怀孕时一定要由产科和皮肤科(或风湿科)医生共同管理。今年年初,她经手救治的一位红斑狼疮孕妇,正是在两个科室医生的共同管理下,整个孕期密切监护她的红斑狼疮的活动情况,确保病情处于可控状态。最终,该孕妇顺利产下一位健康的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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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e怀孕是很危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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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0 15:3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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