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不应成为就业的“障碍”
人保部昨天公布修订后的《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新修订的《规定》明确,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用人单位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的,由被责令改正,并可最高处一千元罚款;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将承担赔偿责任。(5月14日新闻晨报)
这一新规定的出台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是坚持以人为本的重要支撑,更加体现了我国坚持公平正义的用人导向,这对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重要影响。
乙肝作为一种世界性疾病,在发展中国家发病率较高,在以前,乙肝患者容易受到方方面面的歧视,尤其是在就业方面,用人单位总会有这样的那样的顾虑,这也让很多“乙肝”求职者四处碰壁。对于这样一种现象显然是不利于和谐社会构建的,也对当下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一种公然的“否定”。作为一个高速发展的国家,要实现民族振兴和国家富强的中国梦,必须在就业方面有所作为。
我们的政府是一个务实的政府,他们充分考虑到了国家发展的方方面面,就业作为一个国家稳定和发展的重要支撑,关系着民生福祉和发展大计,政府此次修订这一规定,完全是从改革发展全局出发,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对于全面深化改革走出了十分关键的一步。
当然,初衷是好的,关键还在于落实。其实,在以前,某些地方就已经有了这样的规定,但是还是有很多单位置若罔闻,没有真正抓实、抓好。
要真正破除“壁垒”,不让“乙肝”成为就业的“障碍”,除了人社部门要抓好政策落实的督导,更加需要用人单位摆正自己的位置,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真正招人才,以“本领“论英雄,而不是把乙肝患者拒之门外,其次,还需要加大对歧视乙肝用人单位的引导力度,在用人导向方面方面,形成从”不敢”到“不想”的良好局面,真正让乙肝患者也有用武之地!
这一新规定的出台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是坚持以人为本的重要支撑,更加体现了我国坚持公平正义的用人导向,这对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重要影响。
乙肝作为一种世界性疾病,在发展中国家发病率较高,在以前,乙肝患者容易受到方方面面的歧视,尤其是在就业方面,用人单位总会有这样的那样的顾虑,这也让很多“乙肝”求职者四处碰壁。对于这样一种现象显然是不利于和谐社会构建的,也对当下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一种公然的“否定”。作为一个高速发展的国家,要实现民族振兴和国家富强的中国梦,必须在就业方面有所作为。
我们的政府是一个务实的政府,他们充分考虑到了国家发展的方方面面,就业作为一个国家稳定和发展的重要支撑,关系着民生福祉和发展大计,政府此次修订这一规定,完全是从改革发展全局出发,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对于全面深化改革走出了十分关键的一步。
当然,初衷是好的,关键还在于落实。其实,在以前,某些地方就已经有了这样的规定,但是还是有很多单位置若罔闻,没有真正抓实、抓好。
要真正破除“壁垒”,不让“乙肝”成为就业的“障碍”,除了人社部门要抓好政策落实的督导,更加需要用人单位摆正自己的位置,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真正招人才,以“本领“论英雄,而不是把乙肝患者拒之门外,其次,还需要加大对歧视乙肝用人单位的引导力度,在用人导向方面方面,形成从”不敢”到“不想”的良好局面,真正让乙肝患者也有用武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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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我感觉只要不进入服务行业,一般没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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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16 09:00:23 有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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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道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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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16 09:18:12 有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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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很歧视,现在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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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16 09:38:41 有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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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乙肝,一直工作都挺有歧视,不过习惯了,买啥,关键自己看的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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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16 09:50:28 有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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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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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16 10:23:18 有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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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16 10:48:35 有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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