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乙二醇干扰素α-2b注射液是国产还是进口的
药品基本信息
药品信息概要:聚乙二醇干扰素α-2b注射液,西药名。本品适用于符合用药条件的慢性乙型肝炎或慢性丙型肝炎的成年患者。
通用名称:聚乙二醇干扰素α-2b注射液
处方类型:处方药
医保类型:医保乙类
参考价格:680.00元-730.00元
药品详细信息
规格:
180μg(66万U)/0.5ml支(西林瓶式);
180μg(66万U)/0.5ml/支(预充式);
135μg(50万U)/0.5ml/支(预充式);
90μg(33万U)/0.5ml支(预充式)。
注意事项:
据报道,使用干扰素及聚乙二醇干扰素有以下需要注意的事项,在应用本品时也请注意。
1、精神症状和中枢神经系统
使用干扰素治疗,包括使用本品,有可能出现严重的精神方面的不良反应。不论以往是否有精神疾病,使用者都有可能出现抑郁、自杀心态和自杀企图。有抑郁史的患者应慎用本品。医生应对所有出现抑郁征象的患者进行监控。在使用本品治疗前,医生应告知患者有可能出现抑郁,患者应随时向医生报告抑郁的任何症状,不要延误。严重时需停药,并给予精神治疗干预。
2、心血管系统
心血管事件,如高血压、室上性心律失常、胸痛和心肌梗塞,与α-干扰素治疗有关。
因为心脏疾病可能被利巴韦林诱导的贫血而加重,本品和利巴韦林应慎用于有严重或不稳定心脏病的患者。患者在治疗前应进行相关检查,治疗中进行适当监测。如果出现心血管情况的恶化应暂停或终止利巴韦林的治疗。
推荐有心脏疾病的患者在开始本品治疗前进行心电图检查。
3、肝功能
如果患者在治疗中出现了肝功能失代偿,应考虑停止本品的治疗并密切监测患者。与其它干扰素一样,在使用本品治疗过程中也能观察到ALT升高,包括出现病毒应答的患者。如果在减低了本品剂量后,ALT仍有进行性和与临床相关的升高或伴胆红素升高,则应停药。
与慢性丙型肝炎不同,慢性乙型肝炎患者在治疗中出现病情加重并不少见;病情的加重表现为一过性和血清ALT水平大幅度升高。在本品治疗HBV感染的临床试验中,转氨酶水平反跳常伴随其他肝功能指标轻微改变,而无肝功能失代偿的表现。在转氨酶反跳到正常上限10倍以上的患者中大约一半减量或暂停使用本品,直到转氨酶水平下降,余下的治疗维持不变。建议加大对此类患者肝功能的监测频率。
4、过敏
严重的急性过敏反应(包括荨麻疹、血管性水肿、支气管痉挛和过敏性休克)在α-干扰素治疗中很少见到。如果出现此类反应,应停药,并立即给予适当的治疗。一过性皮疹不需要中断治疗。
5、自身免疫性疾病
已有使用α-干扰素治疗导致自身免疫性疾病加重的报道。对伴有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患者应慎用本品。α-干扰素的使用可能与牛皮癣恶化或诱发有关。派罗欣单药或与利巴韦林联合应慎用于牛皮癣患者,如果使用中出现牛皮癣或牛皮癣恶化迹象,应考虑中断治疗。
6、内分泌系统
与其他干扰素一样,本品或本品联合利巴韦林可能引起或加剧甲状腺机能减退及甲状腺机能亢进。对于甲状腺异常得不到充分治疗的患者应考虑中断本品的治疗。在使用α-干扰素治疗时可能出现高血糖,低血糖及糖尿病。有以上症状且无法得到有效药物控制的患者不应该使用本品单药或与利巴韦林联合用药的治疗,如果在使用本品的治疗期间出现以上症状且又无法得到有效药物控制的患者应中断治疗。
7、血液系统
中性粒细胞计数小于1.5x109/L和血小板计数小于75x109/L或血红蛋白小于100g/L(贫血)的患者要慎用。推荐治疗前和治疗中定期检测血液学指标。
有文献报道,在合并使用利巴韦林和硫唑嘌呤后的3-7周内,出现全血细胞减少症(红细胞,嗜中性粒细胞和血小板明显减少)和骨髓抑制。在停止HCV抗病毒治疗和硫唑嘌呤合并治疗的4-6周内,该骨髓毒性是可逆的,而且再单独进行两者中任一个治疗时没有出现复发。
8、发热
由于使用干扰素导致的流感样症状所伴有的发热是非常常见的,但在使用本品治疗过程中,应排除其它原因导致的发热,尤其是有中性粒细胞减少的患者。
9、眼部改变
已有个别报道α-干扰素治疗后出现眼科疾病,如视网膜出血、棉絮状渗出点、视乳头水肿、视神经病变、视网膜动脉或静脉阻塞,而且可能导致视力丧失。建议本品治疗前进行眼部检查,在本品治疗中患者如出现视力下降或视野缺失必须进行普通眼科检查。因为这些眼部表现也可见于其他情况,有糖尿病或高血压的患者在本品治疗中要定期进行眼部检查。
出现新的眼科疾病或原有眼科疾病加重的患者应停止本品治疗。
10、肺部改变
与其它α-干扰素一样,已有用药期间出现肺部异常的报道,包括呼吸困难、肺浸润、肺炎、局限性肺炎。如果出现持续的或原因不明的肺浸润或肺功能异常,应停用。
11、移植
对肝脏移植的患者应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研究。
12、HCV/HIV混合感染患者
感染丙型肝炎病毒(HCV)患者合并感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并接受高活性的抗逆转录病毒治疗(HAART)时可增加乳酸中毒的危险性。因此在HAART同时给予本品和利巴韦林时要谨慎(参阅利巴韦林的说明书。)
合并感染并有晚期肝硬化的患者接受HAART的同时给予利巴韦林和干扰素联合治疗时出现肝脏失代偿的危险性增加并可能导致死亡。尚无这些患者使用干扰素单药治疗的安全性资料。
在治疗过程中,合并感染患者应该密切观察其肝脏失代偿的征兆和症状(包括腹水、脑病、静脉曲张出血、肝合成功能下降),即Child-Pugh分级≥7。Child-Pugh分级可能受到与治疗相关因素的影响(即高间接胆红素血症,白蛋白下降),未必归于肝脏失代偿。一旦出现肝脏失代偿,立刻停止对患者进行派罗欣治疗。
13、转氨酶正常的慢性丙型肝炎患者
本品对转氨酶正常患者的疗效判断基于对持续血清学应答替代标志物(治疗24周后,HCVRNA<50IU/ml)的评价。对这类患者治疗的益处必须根据个体进行评价,必须考虑到治疗引起生活水平的下降和风险。
14、其他
采用本品治疗的患者应避免饮酒或限制酒精摄入量,每日最高摄入量为20g。
15、实验室检查
在使用本品治疗前,建议所有患者进行血常规检查和生化检查。
下列指标是开始治疗前要达到的基础值:
1)血小板计数≥90x109/L
2)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x109/L
3)促甲状腺激素(TSH)和甲状腺素(T4)在正常范围内或甲状腺功能可以完全控制
在开始治疗以后,患者应在2周后进行血常规检查,在4周后进行生化检查。治疗期间应定期(至少每隔4周)进行上述检查。
在本品的临床研究中,白细胞(WBC)计数和中性粒细胞计数(ANC)减少一般发生在开始本品治疗的二周内,此后的WBC和ANC进一步下降较少见。
在临床研究中,减量或停药后,ANC的减少是可逆的。
本品有可能导致血小板减少,但在治疗结束后的随访期内可恢复到治疗前水平。在一些情况下有必要进行剂量调整(见【用法用量】)。
在临床试验中,本品和罗派欣180μg联合利巴韦林800mg治疗24周,本品18%的患者、罗派欣组11%的患者出现血红蛋白降低;本品和罗派欣180ug联合利巴韦林1000/1200mg治疗48周,本品34%的患者、罗派欣组33%的患者出现血红蛋白降低(见【不良反应】)。血红蛋白最大下降幅度一般出现在开始利巴韦林治疗4周内。
如果心血管状况出现任何恶化,利巴韦林治疗应暂停或终止(见【用法用量】)。
与其他干扰素一样,本品与其他有可能引起骨髓抑制的药物合用时要慎重。
目前已有使用α-干扰素(包括本品)导致的甲状腺功能异常或以前存在的甲状腺功能异常加重的报道。在慢性丙型肝炎患者使用本品之前应测量TSH水平。如果通过药物手段可以使TSH维持在正常范围也可以开始本品治疗。在治疗过程中如果患者出现甲状腺功能可能异常的临床症状,建议监测患者的TSH水平。如果出现甲状腺功能异常,而通过药物方法TSH维持在正常范围,则可以继续本品治疗。
对驾驶和操作机械的影响
尚未对驾驶和操作机械的影响进行研究。但使用时应考虑本品的不良反应。对使用本品出现轻微头晕、意识模糊、嗜睡和疲劳的患者,应注意不要驾驶交通工具和操作机械。
特殊说明
不相容性:
因为未进行不相容性的研究,不准将本品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
处理和丢弃说明:
本品预充式注射器或西林瓶装药液仅为一次性使用,未用的溶液应予丢弃。
本品溶液使用前必须用肉眼观察,如注射剂中有可见颗粒或颜色变化,应弃用。
注射器和尖锐物的处理必须严格遵守下述关于注射器和其他医用尖锐物的使用和处理指导:
·针头和注射器不得重复使用;
·将所有使用过的针头和注射器放入盛放尖锐物的容器中(不会被刺穿的一次性容器)
·将该容器放在儿童不易接触的地方·避免将使用过的尖锐物容器放在生活垃圾中;
·按照当地要求或者按医护人员的指导来处理针头和注射器,以及用于盛放它们的容器。应该给在家用药的患者提供不会被刺穿的容器用于盛放使用过的注射器和针头。
不良反应:
本品的不良反应的频率和严重性与普通干扰素相似。普通干扰素α2b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本品均有可能发生,但与普通干扰素相比,本品的血液学不良反应更常见。
1、慢性乙型肝炎成年患者
本品治疗慢性乙型肝炎的临床试验中,安全性方面与治疗慢性丙型肝炎相似,多数不良反应为轻度或中度,治疗不受影响。本品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包括发热、乏力、关节痛、肌痛、头痛、头晕、食欲下降、恶心、脱发、嗜中性粒细胞计数降低、齿龈出血、寒热不耐受、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等。
本品治疗慢性乙型肝炎成年患者的不良反应(发生率≥10%)
(1)代谢和营养:食欲下降、体重下降≥10%。
(2)各类检查:嗜中性粒细胞计数降低、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
(3)神经系统疾病:头晕、头痛。
(4)肌肉骨骼及结缔组织疾病:关节痛、肌痛。
(5)皮肤及皮下组织:脱发。
(6)全身:乏力、发热、畏寒。
(7)胃肠反应:恶心、齿龈出血。
本品治疗慢性乙型肝炎中发生的常见(发生频率≥1%但<10%)不良反应包括:
(1)血液及淋巴系统疾病:血小板减少症、粒细胞减少症;
(2)心脏器官疾病:心悸;
(3)耳及迷路类疾病:耳鸣;
(4)内分泌系统疾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甲状腺功能减退症:
(5)眼器官疾病:视网膜出血、眼痛、眼干、视网膜渗出、视物模糊、视觉灵敏度减退、结膜充血眼睛不适、视疲劳;
(6)胃肠系统疾病:上腹痛、呕吐、口干、腹痛、腹胀、口腔溃疡、腹泻、腹部不适;
(7)全身异常和注射局部反应:胸部不适、疲乏、流感样疾病、胸痛、注射部位红斑、注射部位瘙痒、寒冷感、寒哉、发热感、注射部位局部反应、注射部位痛、注射部位皮疹、注射部位肿胀;
(8)感染及侵染类疾病:鼻咽炎、咽炎;
(9)各类检查:血小板计数降低、白细胞计数降低、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
(10)肌肉、骨骼及结缔组织疾病:背痛、肢体疼痛或不适、肌无力;
(11)神经系统异常:失眠、嗜睡、睡眠质量差、味觉障碍、记忆损害、感觉减退、困倦;
(12)精神病类:烦躁不安、愤怒、情绪改变、抑郁、倦怠;
(13)生殖系统及乳腺疾病:月经量过多、月经减少;
(14)呼吸、胸部和纵膈异常:咳嗽、鼻衄、口咽疼痛、呼吸困难;
(15)皮肤和皮下组织异常:皮疹、瘙痒、盗汗、皮肤干燥、过敏性皮炎;
本品治疗慢性乙型肝炎临床试验中还观察到以下不良反应(发生频率<1%):
(1)血液及淋巴系统疾病:淋巴结病、脾肿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2)心脏器官疾病:室上性期外收缩、室性期外收缩、心率升高;
(3)耳及迷路类疾病:耳痛、耳瘙痒症、眩晕;
(4)眼器官疾病:动脉硬化性视网膜病、黄斑病变、两眼屈光不等、屈光障碍、视网膜变性、视网膜疾病、畏光、眼出血、眼感觉异常、眼睛瘙痒症、眼异物感、眼肿;
(5)胃肠系统疾病:阿弗他性口腔黏膜炎、便秘、肠炎、便血、齿龈疼痛、齿龈萎缩、齿龈肿胀、唇部干燥、唇干裂、唇炎、反胃、干呕、肛部痛、肛裂、肛门瘙痒症、功能性胃肠紊乱、口臭、口腔不适、口腔感觉减退、上腹不适、舌炎、食物中毒、胃肠障碍、胃食管反流病、下腹痛、消化不良、牙不适、牙疼、牙龈炎、大便干燥、痔疮、嘴唇糜烂、嗳气、饥饿感;
(6)全身异常和注射局部反应:不适、反应迟缓、高热、口渴、疼痛、外周水肿、注射部位局部过敏、注射部位硬结;
(7)肝胆系统疾病:肝区痛、肝脂肪变性、肝周不适、黄疸;
(8)免疫系统疾病:免疫反应降低;
(9)感染及侵染类疾病:扁桃体炎、传染性软疣、股藓、甲真菌病、结膜炎、口腔疱疹、流行性感冒上呼吸道感染、外耳炎、外阴阴道念珠菌病、胃肠炎、牙髓炎、中耳炎;
(10)各类损伤、中毒及手术并发症:皮肤受伤、指甲撕裂、睾丸损伤;
(11)各类检查:α1甲胎蛋白升高、γ-谷氨酰转移酶升高、结合胆红素升高、抗核抗体阳性、尿排出量升高、尿蛋白存在、尿液检查异常、微量白蛋白尿、血白蛋白降低、血促甲状腺激素降低、血促甲状腺激素升高、血胆红素升高、血红蛋白降低、血碱性磷酸酶升高、眼底镜检查异常、游离甲状腺素降低、游离甲状腺素升高、游离三碘化甲腺氨酸降低、游离三化甲氨酸升高;
(12)代谢及营养类疾病:饥饿、摄食量减少、食欲增加、消瘦;
(13)肌肉、骨骼及结缔组织疾病:骨痛、肌肉痉挛、肌炎、脊柱疼痛、颈痛、肋软骨炎、尾骨疼痛胸部肌肉骨骼疼痛、腋窝肿块、椎间盘突出;
(14)良性、恶性及性质不明的肿瘤(包括囊状和息肉状):眼部血管瘤;
(15)神经系统疾病:感觉迟钝、偏头痛、体位性头晕、头部不适、眼球震颤、意识水平下降、震颤注意障碍、椎管内脊膜囊肿;
(16)精神病类:乖僻、激动、焦虑、紧张、精神性呕吐、情感易变、情绪高涨、入睡困难、睡眠障碍、性欲降低、抑郁、易激惹、做梦异常;
(17)肾胜及泌尿系统疾病:尿急、尿频、排尿困难、色素尿、夜尿症;
(18)生殖系统及乳腺疾病:勃起功能障碍、盆腔疼痛、乳房疼痛、乳腺增生、阴道出血、月经频发、月经素乱、月经延迟;
(19)呼吸、胸部和纵膈异常:鼻干燥、鼻漏、鼻塞、发声困难、过敏性鼻炎、呼吸急促、咯血、咳痰、痰量增多、咽部疾病、咽干、呃逆;
(20)皮肤和皮下组织异常:多汗、全身瘙痒、冷汗、毛发颜色改变、玫瑰糠疹、皮肤疼痛、皮炎、皮疹瘙痒、皮脂溢、丘疹、神经性皮炎、湿疹、头皮屑、点、指甲病变、紫癜、荨麻疹、指甲坏死、疱疹、痤疮;
(21)血管与淋巴管类疾病:苍白、潮红、面部潮红、外周发冷。
2、慢性丙型肝炎成年患者
本品大规模的多中心、随机开放、阳性药对照Ⅲ期临床试验(C0158)比较了本品与派罗欣联合利巴韦林治疗慢性丙型肝炎成年患者的安全性。
当本品与利巴韦林联合使用时,多数不良反应为轻度或中度,治疗不受影响。本品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包括发热、乏力、关节痛、肌痛、头痛、头晕、食欲下降、恶心、脱发、皮疹、瘙痒、嗜中性粒细胞计数降低、血红蛋白降低等。
本品联合利巴韦林治疗慢性丙型肝炎成年患者的不良反应(任何治疗组中发生率≥10%)(试验C0158)
(1)代谢和营养:食欲下降。
(2)各类检查:嗜中性粒细胞计数降低、血小板计数降低、血红蛋白降低。
(3)神经系统疾病:头晕、头痛。
(4)肌肉骨骼及结缔组织疾病:关节痛、肌痛。
(5)皮肤:脱发、瘙痒、皮疹。
(6)全身:乏力、发热、胸部不适。
(7)胃肠反应:恶心。
(8)精神病类:失眠。
本品联合利巴韦林治疗慢性丙型肝炎成年患者的常见不良反应(发生频率≥1%但<10%)包括:
(1)血液及淋巴系统疾病:贫血;
(2)心脏异常:心悸;
(3)耳及迷路类疾病:耳鸣;
(4)内分泌系统疾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甲状腺功能减退症;
(5)眼器官疾病:视网膜出血、眼痛、干眼、眼睛不适、流泪增加、视物模糊、视觉灵敏度减退、视网膜渗出;
(6)口腔及胃肠系统疾病:口干、腹部不适、上腹痛、腹泻、呕吐、腹胀、齿龈出血、便秘、消化不良、腹痛、口腔溃疡、牙疼、硬便;
(7)全身异常和注射局部反应:注射部位红斑、胸痛、注射部位瘙痒、高热、注射部位局部反应、寒热不耐受、注射部位干燥、注射部位出血、注射部位皮疹、感样疾病、疲乏;
(8)肝胆系统疾病:肝周不适、黄疸;
(9)感染及侵袭类疾病:鼻咽炎、口腔疱疹;
(10)实验室检査:白细胞计数降低、抗核抗体阳性、促甲状腺激素降低、游离甲状腺激素升高、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血胆红素升高;
(11)代谢及营养类疾病:消瘦;
(12)肌肉骨骼及结缔组织疾病:背痛、肢体疼痛、肌肉骨骼不适、关节痛、肌无力;
(13)神经系统异常:睡眠质量差、嗜睡、感觉减退、困倦、味觉障碍、记忆损害;
(14)精神系统异常:烦躁不安、愤怒、情绪改变;
(15)生殖系统及乳腺疾病:月经稀发、月经频发、月经量过多、月经延迟;
(16)呼吸、胸部和纵膈异常:咳嗽、咽干、口咽疼痛、呼吸困难、鼻漏、鼻衄、咳痰;
(17)皮肤和皮下组织异常:皮肤干燥、疱疹、瘙痒、过敏性皮炎。
临床试验中还观察到以下不良反应(发生频率<1%):
(1)血液及淋巴系统疾病:骨髓功能衰竭、巨幼红细胞性贫血、粒细胞减少症、淋巴结炎、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
(2)心脏异常: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心律不齐;
(3)耳及迷路类疾病:耳瘙痒症、耳痛、听觉减退、晕动病;
(4)内分泌系统疾病:亚急性甲状腺炎:
(5)眼器官疾病:白内障、玻璃体混浊、眼睛瘙痒症、高血压性视网膜病、黑朦、黄斑变性、黄斑病变、结膜出血、脉络膜视网膜病变、视觉损害、视网膜血管病、下黑眼圈、眼肿、眼睑浮肿、眼睑糜烂、眼睑水肿、眼睑瘙痒、结膜充血、结膜炎、视网膜疾病、畏光、眼睑炎;
(6)口腔及胃肠系统疾病:齿龈疼痛、唇部干燥、唇炎、大肠出血、腹胀气、干呕、口臭、排便频率增加、舌溃疡、舌苔、舌炎、胃溃疡、胃食管反流病、胃酸过多、胃炎、嘴唇溃疡、便血、上腹不适、舌干、痔疮;
(7)全身异常和注射局部反应:发热感、寒冷感、寒战、局部肿胀、口渴、外周水肿、腋痛、粘膜变色、注射部位变色、注射部位丘疹、注射部位痛、注射部位萎缩、注射部位硬结、注射部位肿胀、不适、注射部位坏死;
(8)肝胆系统疾病:肝脏功能异常、肝脏疾病;
(9)免疫系统疾病:免疫反应降低;
(10)感染及侵染类疾病:肺部感染、结核性胸膜炎、结膜炎、局部感染、毛囊炎、尿路感染、脓毒症、脓疱疹、上呼吸道感染、咽炎、中耳炎;
(11)各类检査: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血促甲状腺激素升高、眼底镜检查异常、游离三碘化甲腺氨酸升高、心电图T波倒置、血葡萄糖升高;
(12)代谢及营养类疾病:低钾血症、低钠血症;
(13)肌肉骨骼及结缔组织疾病:骨骼肌肉疼痛、颈痛、胸部肌肉骨骼疼痛、肢体不适;
(14)神经系统异常:感觉迟钝、震颤、晕厥;
(15)精神系统异常:抽筋、焦虑、精神异常、沮丧、倦怠、入睡困难、心境抑郁、易激惹、精神分裂症样障碍、精神分裂症;
(16)肾脏及泌尿系统疾病:尿频、色素尿;
(17)生殖系统及乳腺疾病:月经减少、月经素乱、月经不规律、阴道分泌物;
(18)呼吸、胸部及纵膈异常:鼻塞、扁桃体肥大、呼吸急促、咽部红斑、咽喉刺激、口咽不适感、上呼吸道分泌物增多、痰量增多;
(19)皮肤及皮下组织异常:斑秃、斑疹、斑状皮疹、扁平苔藓、盗汗、多汗、红斑、结节性红斑皮肤剥脱、皮肤紧缩感、皮肤糜烂、皮炎、皮疹瘙痒、丘疹、全身的瘙痒、全身皮疹、色素异常湿疹、水疱、苔藓样角化病、淤点、脂溢性皮炎、紫癜、荨麻疹、痂、银屑病;
(20)血管与淋巴管类疾病:潮热、面部潮红。
3、抗干扰素抗体
本品治疗慢性乙型肝炎Ⅱ期、Ⅲ期临床试验中,干扰索-α结合抗体的产生率本品为2.0%(12/614)派罗欣为3.3%(10/303),二者差异不显著(P=0.2103);干扰素-α中和抗体的产生率本品为0.0%(0/614),派罗欣为1.0%(3/303),二者差异显著(P=0.0358)。基线及新增干扰素-α中和抗体阳性受试者均未获得HBeAg血清转换,派格宾和派罗欣的情况类似。干扰素-α中和抗体的产生未见影响本品和派罗欣的安全性。
本品联合利巴韦林治疗慢性丙型肝炎Ⅱ期、Ⅲ期临床试验中,基线抗干扰素α结合抗体阴性的患者中新增结合抗体的产生率本品为5.8%(35/608),派罗欣为8.8%(26/296),二者差异不显著(P=0.089)新增抗干扰素α的中和抗体的产生率本品为0.5%(3/608),派罗欣为4.1%(121296),二者差异显著(P=0.0003)。新增抗干扰素α的中和抗体未见影响本品和派罗欣的疗效或者安全性,基线抗干扰素α的中和抗体显著影响本品和派罗欣治疗慢性丙型肝炎的HCV RNA的应答。
由于抗体检测结果受本底疾病、检测方法、样本采集时间及样本处理、伴随用药等多种因素影响,因此对不同试验中的抗体发生率进行比较需慎重。
关于聚乙二醇干扰素α-2b注射液是国产还是进口的
聚乙二醇干扰素α-2b注射液为处方药,属于医保乙类报销范围,参考价格约680.00元-730.00元。如需了解更多信息,建议咨询主治医生或当地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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