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常见放疗方法有哪几种?
【导读】肺癌早期特别是周围型肺癌,适合放射治疗,而不同的放射治疗方式,采取的治疗原理不同,肺癌放疗包括单纯性放疗、术前放疗和术后放疗……
肺癌的治疗要根据患者的自身情况决定,小细胞肺癌容易对化疗产生排斥反应,所以手术和放疗是通常选择。非小细胞肺癌的治疗可以适用三大常规疗法,对于已经广泛性转移的晚期肺癌患者,放疗是并非最好的治疗选择,广泛性转移的患者适合进行全身治疗(比如全身化疗,或者生物免疫治疗),只有局部作用的放疗属于治标不治本,除非在危及生命或者严重影响生活质量的前提下,才进行放射性治疗。
1、姑息性放疗
对肺癌所导致的上腔静脉压迫征和远处转移(如:骨转移、脑转移等)的病人,放疗是最好的姑息疗法,可以最大程度的缓解临床症状、缓解痛苦、改善生存质量。
支气管腔内近距离放疗:腔内放疗是用计算机控制的后装近距离放疗机将高剂量率的放射源(直径1mm)直接放到气管、支气管腔内进行近距离照射。其优点是照射范围较局限,仅2~3cm直径,在此范围以外放射剂量急剧下降,因而有利于肿瘤周围正常肺的保护,缺点是不能用于治疗体积》3cm直径的肿瘤。
适应于支气管原发肿瘤位置浅表者;腔内型肿瘤,伴肺不张或阻塞性肺炎者;放疗后复发病例作为姑息治疗。
2、根治性放疗
适应于有手术禁忌症或拒绝手术的早期肺癌病人。
是指给予肿瘤根治剂量放疗,以达到全部而永久的消灭肿瘤病灶。应当指出的是:所谓根治性放疗是指治疗策略,是对肿瘤给予的约定成俗的治疗方法及治疗剂量,并不意味着根治性效果。通常,这类放疗主要用于高、中度敏感的早、中期肿瘤。肿瘤根治剂量,与肿瘤对放疗的敏感性有关,肿瘤对放疗的敏感性又与肿瘤病理类型、肿瘤大小、瘤床血运情况、是否合并局部感染等因素有关。一般而言,肿瘤体积愈大,所需根治剂量愈高。
3、术前放疗
适应于对直接手术在技术上有困难的中期偏晚的肺癌病灶。术前放疗能提高手术切除率,特别是对肺尖癌,术前放疗可以减少肿瘤与胸壁和肋骨的粘连,使手术切除彻底性提高。
术前放疗的优势在于:
(1)术前放疗可使瘤细胞活性降低,减少肿瘤的医源性播散。
(2)消灭了瘤体周围的亚临床灶,缩小手术范围,最大程度地保留器官功能。
(3)无手术因素的干扰,肿瘤血供未被破坏,增加放疗敏感性。
(4)术前估计切除困难者,通过放疗提高切除率。
(5)便于观察放疗效果。术前放疗至手术间隔一般不少于2周,不宜超过5周。
术前放疗的不足:可能影响切口愈合,可能影响组织学检查。
4、术后放疗
适应于以下情况之一:手术后可见残留的肿瘤、手术后的标本经病理检查,证实标本的边缘有肿瘤侵犯;手术中没有作淋巴结清扫;术后病理显示淋巴结转移。其优势在于放疗指征明确、定位准确等,其缺点是由于手术后局部血供差,氧效应低以及短期内无法判断疗效等。
术后放疗的要求则:
(1)在不考虑化疗的情况下,一般不宜超过4周。
(2)术中手术医生对术后放疗的必要性做出估计,术中留置银夹标记出放疗范围,可能时将重要的正常组织固定于放射野之外。
(3)放疗剂量应接近肿瘤根治剂量。
5、放疗 DC-CIK
也就是现代医学界大力提倡的联合生物疗法,对于晚期肺癌患者来说,其身体免疫系统的功能性缺失,导致其无法承受放疗带来的副作用,所以通常采取联合生物疗法进行根治性治疗。联合生物疗法是以放疗为主,生物免疫疗法为辅助,一方面保证放疗对于癌细胞的搞笑灭杀,另一方面通过自体细胞免疫治疗对人体的免疫系统进行功能性强化,防止癌细胞进一步扩散转移,也避免复发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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