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在生活日记第883天
今天我同事帮我找回了116元。是怎么回事呢,还得从一年前说起。前几年不是每个单位都有脱贫攻坚任务嘛,我们单位也联系了一个贫困村,几乎每个职工联系了这个村的一户贫困户。
我联系的那一户就两个人,户主和他女儿,妻子离婚走了。后来女儿初中毕业就外出打工了,户主也在附近的自贡市打零工,按收入来说算脱贫了。逢年过节还是会表达一些慰问。去年端午节单位准备一袋大米和一桶油总价值116元,我们凭票到超市兑换后送到贫困户家里。
我电话联系我那户主,他说一直在外面打工没回家,我就没法给他送去。单位发票的人告诉我等那人回家后我再去领票到超市兑换。一直到今年春节,我再和他联系的时候他还没回家,我就把春节的慰问金加端午节实物折合116元,一并转账给他,让他拿现金自己去超市买。之后就是春节放假,过后我就彻底忘记了这个事。
直到今天我们打字室的师傅打电话问我他办公室有一张购物票是不是我的,一直没人领,我才想起这个事。我确认了一下,这张购物票确实应该是我的,我已折合现金送出去。
我去超市,过了快一年,我把情况说明超市还是把米和油给我了。够拿回家吃一段时间了,像捡到的一样,成了今天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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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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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05 10:04:39 有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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