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刀锋》:被灵车的远光灯晃了一下眼

聪明人从自己的不幸中学习,更聪明的人从别人的不幸中学到“不幸”无处不在。

拉里,一个美国精神小伙,在参加一战目睹好友为救自己而被德军飞机击中身亡后,被死亡的巨大邪恶震懵了。回国后拒绝工作,只想四处“游荡”,寻找一个一开始他自己都不确定问题是什么的答案。

为什么世界上有邪恶?

人生存的意义是什么?

拉里是个忠于自己的小伙,他的行为看起来匪夷所思:美丽的未婚妻,能赚很多钱的工作,一个热火朝天前途无量的新兴大陆,每个人都相信的光明未来……

拉里对这一切无动于衷,沉浸于阅读,思考,最后去了东方的印度,在那里他体验到了与“绝对”合一的狂喜后深深的平静。

毛姆的小说目前看过《面纱》,《月亮与六便士》和《刀锋》,这部据说是晚年完成的作品确实达到了三部中“世事洞明,人情练达”的顶峰。这么说很奇怪,在一个逆世俗主流的主题中,你看到了虚伪势利,但不令人讨厌(要知道《月亮与六便士》里俗就是罪),就像一张棉花糖织的网。

我想这一切都是因为视角的原因,拉里的温柔其实就是“慈悲”,他包容世俗,而作者的毒舌也是宽厚的,拉里最后选择做一名出租车司机,与俗世深深的融为一体,去体验,去生活。我们都知道“和光同尘”,但是我们自己打着这个名号,经常在“同流合污”。

感谢毛姆,给了我一个“和光同尘”真正的展示,我愿称之为“醒觉的融入”。

我记得在一行禅师的书里,他描述了一个梦境:一个男人威胁他,你经历过的所有的悲伤,痛苦,饥饿,战争,死亡,你都必须重新经历。在宗教上,这预示着重新的轮回。一行禅师反驳到:你吓不倒我,我不害怕!

超越了对生死的恐惧后,拉里回到了内在的海洋,也领悟到当“绝对”在这个世界呈现善,恶便不可避免的产生。

毛姆在这本书里描绘了一个生机勃勃的20世纪,欧洲与美国,一个辉煌顶点,一个萌芽的起点,一个纸醉金迷,妓女与情人又放肆又现实的生活,一个奔放向上的时代。我都嫉妒了,读到外国老是想到同时间轴的中国,中国的20世纪还在自我欺骗的忠孝文化里品鉴女人的小脚。

宗教远去,邪教到来,最大的邪教大概就是抛弃自我的智慧,一个民族的灾难也随之而来。

我以前觉得《红楼梦》里,“缕金百蝶穿花大红洋缎窄裉袄”“掐金挖云红香羊皮小靴”这样的白描算是物质迷恋的极限了,张爱玲继承了一副绮丽的腔调,把玻璃瓶里的松子糖都写的闪闪发光。

而《刀锋》发生的时代充斥着物质崇拜,写作视角却没有物质迷恋,就像“大红羽绉面白狐狸皮的鹤氅”变成了“狐皮大衣”。你看明白这个事以后,也不禁莞尔一笑。

毛姆《刀锋》:被灵车的远光灯晃了一下眼。推荐这本书,值得精读的,不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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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0 16:2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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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很细致真切,能激起同感,特别内心的感受,生病后第三只眼看世界与周周的人,与从前不再相同,只有经历的人才会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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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0 11: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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