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磺酸仑伐替尼胶囊是医保药吗
甲磺酸仑伐替尼胶囊是医保药吗
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的《2024年国家医保目录》明确将甲磺酸仑伐替尼胶囊列为医保乙类药品,编号879,归类于“抗肿瘤药及免疫调节剂-蛋白激酶抑制剂”。患者需先自付一定比例(各地常见50%~70%),再由基本医保按当地政策报销。以主流规格4mg×30粒/盒为例,医保统一支付基准价3240元,国采落地省份最低挂网价可至1900元左右。月治疗量2~3盒测算,患者实际月自付约1946~2920元,较2018年上市价16800元/盒下降逾80%。
甲磺酸仑伐替尼胶囊注意事项
- 剂量按体重精准拆分
体重<60kg者每日8mg(2粒),≥60kg者每日12mg(3粒),空腹或随餐一次口服;不可掰碎或嚼碎,需整粒以水吞服。 - 血压与尿蛋白双监测
用药第1周期起每2周测血压、尿常规,随后每4周复查。高血压≥160/100mmHg或24h尿蛋白≥2g需暂停给药并降压、降蛋白处理。 - 出血与血栓风险
抑制VEGFR可能引发胃肠道出血或动脉血栓事件;若出现呕血、黑便、突发胸痛或肢体肿痛,应立即就医。 - 肝功能与电解质随访
首次给药前及治疗期间每月检测ALT、AST、血钾。若ALT/AST>5×ULN或低钾血症难以纠正,需减量或停药。 - 妊娠及哺乳绝对禁忌
药物具有胚胎-胎仔毒性,妊娠期间禁用;治疗期间及末次给药后至少1个月内须采取高效避孕,哺乳期应停止哺乳。 - 常见不良反应管理
腹泻、乏力、手足皮肤反应(PPE)最为多见。轻中度腹泻可口服洛哌丁胺,PPE可外用尿素软膏并避免机械摩擦;≥3级毒性需暂停用药并减量。
甲磺酸仑伐替尼胶囊说明书
通用名:甲磺酸仑伐替尼胶囊
商品名:乐卫玛®、利泰舒等
规格:4mg、10mg(以仑伐替尼计)
性状:内容物为白色至类白色颗粒
贮藏:不超过30°C密封保存,置于原包装避光防潮
有效期:48个月
商品名:乐卫玛®、利泰舒等
规格:4mg、10mg(以仑伐替尼计)
性状:内容物为白色至类白色颗粒
贮藏:不超过30°C密封保存,置于原包装避光防潮
有效期:48个月
适应症
- 既往未接受过全身系统治疗的不可切除肝细胞癌;
- 与依维莫司联合用于抗血管生成治疗失败的晚期肾细胞癌;
- 进展性、局部晚期或转移性放射性碘难治分化型甲状腺癌(RAIR-DTC)。
用法用量
- 肝细胞癌:体重<60kg者8mg每日一次,≥60kg者12mg每日一次,直至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毒性;
- 肾细胞癌联合方案:18mg仑伐替尼+5mg依维莫司每日一次;
- 甲状腺癌:24mg每日一次。
若出现≥3级不良反应,先暂停用药,待恢复至≤1级后按减量梯度(12mg→8mg→4mg)逐步下调。
禁忌
- 对仑伐替尼或任一辅料过敏者;
- 妊娠、哺乳期女性;
- 活动性大出血、未控制的高血压、近期动脉血栓事件患者。
药物相互作用
- CYP3A4强效抑制剂(酮康唑、克拉霉素)可升高仑伐替尼暴露,合并使用时应监测毒性,必要时减量;
- CYP3A4诱导剂(利福平、卡马西平)可能降低疗效,建议避免同时服用。
特殊人群
- 18岁以下儿童:安全性未确立,不推荐使用;
- 65岁以上老人:无需调整起始剂量,但需加强血压、肾功能监测;
- 轻中度肝/肾功能不全:慎用;重度肝损害患者最大剂量不超过8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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