醋酸阿比特龙片有国产替代药吗
药品基本信息
药品信息概要:醋酸阿比特龙片(Ⅱ),西药名。为雄激素生物合成抑制剂。本品与泼尼松或泼尼松龙合用,治疗转移性去势抵抗性前列腺癌(mCRPC);新诊断的高危转移性内分泌治疗敏感性前列腺癌(mHSPC),包括未接受过内分泌治疗或接受内分泌治疗最长不超过3个月。
通用名称:醋酸阿比特龙片(Ⅱ)
处方类型:处方药
医保类型:医保乙类
参考价格:暂无
药品详细信息
用法用量:
为避免用药错误和用药过量,请注意本品的使用剂量和食物影响与其他醋酸阿比特龙产品不同。本品可与或不与食物同服(见【药代动力学】)。本品应当伴水吞服,请勿咀嚼。
本品双面有刻痕,每片可以分成两等份,以利于肝功能损害和肝毒性情况下的剂量调整。
一、推荐剂量
本品推荐剂量为300mg(150mgx2片)口服每日一次。
本品与泼尼松或泼尼松龙5mg口服每日2次联用,治疗转移性去势抵抗性前列腺癌(mCRPC)患者。
本品与泼尼松或泼尼松龙5mg口服每日1次联用,治疗新诊断的高危转移性内分泌治疗敏感性前列腺癌(mHSPC)。
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还应同时接受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类似物(GnRHa)或应进行过双侧睾丸切除术。
二、用药期间毒性监测
在开始使用本品治疗之前,应当检测血清转氨酶;并在接受治疗的前3个月每两周检测一次,此后每个月检测一次。对血压、血清钾和体液潴留应当每月监测一次。但对于存在充血性心力衰竭重大风险的患者,应在接受治疗的前3个月每两周监测一次,此后每月监测一次。
对于接受本品治疗前或治疗期间出现低钾血症的患者,应注意维持患者的血钾水平不低于4.0mM。
如果患者发生3级及3级以上毒性事件,包括高血压、低钾血症、水肿或其他非盐皮质激素毒性事件,则应停止治疗,并进行适当的医学处理。直到毒性症状缓解至1级或基线水平,方可重新开始使用本品治疗。
如果患者出现漏服本品、泼尼松或泼尼松龙,应以常规剂量于次日重新开始治疗。
三、肝功能损害和肝毒性情况下的剂量调整原则
1、肝功能损害
基线轻度肝功能损害的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
对于基线中度肝功能损害(Child-PughB级)的患者,本品的推荐剂量应降低至75mg(半片),每天一次。一项在基线中度肝功能损害(Child-PughB级)患者中开展药代动力学研究显示,在单次口服给药醋酸阿比特龙片后,阿比特龙全身暴露量增加约4倍(见【药代动力学】)。
对于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开始治疗前、第1个月每周、随后2个月每2周、以及之后的每个月应对丙氨酸转氨酶(ALT)、天冬氨酶转氨酶(AST)和胆红素水平进行监测。如果基线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的ALT和/或AST升高>5x正常值上限(ULN),或总胆红素升高>3xULN,须停药且勿再使用本品(见【药代动力学】)。
严重肝功能损害(Child-PughC级)患者不得使用本品。另一项试验在8例基线严重肝功能损害(Child-PughC级)受试者和8例肝功能正常的健康对照受试者中分析了阿比特龙的药物代谢动力学。与肝功能正常的受试者相比,基线严重肝功能损害受试者的阿比特龙全身暴露量(AUC)增加7倍,游离药物部分的暴露量增加2倍。
2、肝毒性
对本品治疗期间发生肝毒性的患者(ALT和/或AST>5xULN或总胆红素>3xULN),应暂时中断本品治疗并调整剂量(见【注意事项】)。在肝功能水平恢复到基线水平或AST和ALT≤2.5XULN且总胆红素≤1.5XULN后,可降低剂量至225mg(1片 半片)每日1次再次治疗。对恢复治疗患者,至少每2周监测1次血清转氨酶和胆红素水平,3个月后每月监测1次。
如果225mg(1片 半片)每日1次给药时再次发生肝毒性,可在肝功能检查值恢复到基线水平或AST和ALT≤2.5XULN并且总胆红素≤1.5XULN后,降低剂量至150mg(1片)每日1次再次治疗。
如果150mg每日1次给药时再次发生肝毒性,须停药。
若无胆管梗阻或其他导致ALT和总胆红素同时升高的原因,当患者出现ALT>3xULN伴随总胆红素>2xULN时,需永久停用本品。
四、肾功能损害情况下的剂量调整
对肾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进行剂量调整(见【药代动力学】)。但在重度肾损害的前列腺癌患者中尚无临床经验,建议此类患者谨慎使用。
五、合并使用强CYP3A4诱导剂时的剂量调整
本品治疗期间避免合并使用强CYP3A4诱导剂(如苯妥英钠、卡马西平、利福平、利福布汀、利福喷丁、苯巴比妥)。如果必须合并使用强CYP3A4诱导剂,需在合并用药期间增加本品的给药频率至每日2次(例如,从300mg每日1次增至300mg每日2次)。在停止合并使用强CYP3A4诱导剂后,应将本品调整至原给药剂量和频率(见【药物相互作用】)。
六、老年人
见【老年用药】。
七、儿童或青少年
尚未确立本品在儿童和青少年中的安全性和疗效。
禁忌:
对本品活性成分或辅料存在超敏反应者禁用。
妊娠或有妊娠可能的妇女禁用。
严重肝功能损害患者(Child-PughC级)禁用。
药代动力学:
根据醋酸阿比特龙片的研究数据,健康受试者和mCRPC患者给药后醋酸阿比特龙在体内转化成阿比特龙,>99%分析样本中醋酸阿比特龙血浆浓度低于检测水平(<0.2ng/ml)。
1、吸收
健康受试者单次空腹口服醋酸阿比特龙片(Ⅱ)300mg,阿比特龙的Cmax(Mean±SD)为171±84.3ng/mL,AUCinf(Mean±SD)为509.00±214.35h·ng/mL。醋酸阿比特龙片(Ⅱ)在75-450mg剂量范围内单次口服呈线性药动学特征。
mCRPC患者每日1次口服本品300mg后,阿比特龙稳态Cmax和AUC0-τ(Mean±SD)分别为164.69±104.18ng/mL和563.40±290.26h·ng/mL,中位达峰时间为1.5小时。
健康受试者接受本品300mg与高脂肪餐(总热量约800-1000千卡,其中约50%的热量来自于脂肪)同服后,Cmax和AUC0-∞约是空腹服用时的2.19和1.96倍。
本品空腹或餐后均可服用(见【用法用量】)。
2、分布和蛋白结合
口服300mg本品后稳态表观分布容积(Mean±SD)为10237±5111L。根据醋酸阿比特龙片的研究数据,阿比特龙与人血浆蛋白、白蛋白和α-1酸性糖蛋白高度结合(>99%)。体外研究显示在临床相关浓度范围下,醋酸阿比特龙和阿比特龙不是P-糖蛋白(P-gP)的底物,而醋酸阿比特龙是P-糖蛋白的抑制剂。
3、代谢
根据醋酸阿比特龙片的研究数据,口服14C-醋酸阿比特龙胶囊后,醋酸阿比特龙被水解为阿比特龙(活性代谢物)。此过程可能通过酯酶(尚未鉴别)作用下转化,而不是由CYP介导。阿比特龙在人血浆中两个主要循环代谢物是硫酸阿比特龙(无活性)和N-氧化硫酸阿比特龙(无活性),各占暴露量的43%左右。CYP3A4和SULT2A1参与N-氧化硫酸阿比特龙形成,且SULT2A1也参与硫酸阿比特龙形成。
4、排泄
mCRPC患者口服本品后,阿比特龙在血浆中的平均终末半衰期(Mean±SD)为10.0 2.1小时。
5、肝功能损害患者
根据醋酸阿比特龙片的研究数据,在基线轻度(n=8)或中度(n=8)肝功能损害(Child-PughA和B级)受试者和8例肝功能正常的健康受试者中,评估了阿比特龙的药代动力学。与肝功能正常的受试者相比,基线轻度和中度肝功能损害受试者空腹单次口服1000mg醋酸阿比特龙片后,阿比特龙全身暴露量(AUC)分别增加约1.1倍和3.6倍。轻度和中度肝功能损害受试者中阿比特龙的平均半衰期分别延长至18和19小时。
另一项试验在8例基线有严重肝功能损害(Child-PughC级)的受试者和8例肝功能正常的健康受试者中分析了阿比特龙的药代动力学。与肝功能正常的受试者相比,基线有严重肝功能损害受试者的阿比特龙全身暴露量(AUC)增加约7倍。此外,试验发现,基线有严重肝功能损害受试者的平均蛋白结合率比肝功能正常受试者低,因而严重肝功能损害受试者的游离药物部分的暴露量增加了2倍。(见【用法用量】)
6、肾功能损害患者
根据醋酸阿比特龙片的研究数据,在接受稳定血液透析方案终末期肾病(ESRD)患者(n=8)和肾功能正常受试者(n=8)中,评估了阿比特龙的药代动力学。在终末期肾病患者组中,透析后1小时空腹单次口服1000mg醋酸阿比特龙片,并在服药后96小时内采样用于药代动力学分析。结果显示与肾功能正常受试者相比,接受透析的终末期肾病受试者单次口服1000mg醋酸阿比特龙片后,阿比特龙全身暴露量并未升高。
关于醋酸阿比特龙片有国产替代药吗
醋酸阿比特龙片(Ⅱ)为处方药,属于医保乙类报销范围,参考价格约暂无。如需了解更多信息,建议咨询主治医生或当地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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