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磺酸阿帕替尼片2025年医保价格
药品基本信息
药品信息概要:甲磺酸阿帕替尼片,西药名。用于既往至少接受过2种系统化疗后进展或复发的晚期胃腺癌或胃-食管结合部腺癌患者。
通用名称:甲磺酸阿帕替尼片
处方类型:处方药
医保类型:医保乙类
参考价格:1290.00元-4700.00元
药品详细信息
用法用量:
1、本品应在有经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
2、推荐剂量:850mg,每日1次。
3、服用方法:口服,餐后半小时服用(每日服药的时间应尽可能相同),以温开水送服。疗程中需服阿帕替尼的剂量不能补充。
4、治疗时间:连续服用,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不良反应。
5、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的用药:目前尚无本品对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影响的相关数据,建议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应根据临床情况和实验室检查指标在医师指导下慎用本品,重度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6、剂量调整:
(1)在本品使用过程中应密切监测不良反应,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以使患者能够耐受治疗。阿帕替尼所致的不良反应可通过对症治疗停药和调整剂量等方式处理。临床研究中剂量调整多发生在第2-3个周期(28天为一周期)。
(2)当患者出现3/4级血液学或非血液学不良反应时,建议暂停用药(不超过2周)直至症状缓解或消失,随后继续按原剂量服用;若2周后不良反应仍未缓解,建议在医师指导下调整剂量:(第一次调整剂量:750mg,每日一次;2第二次调整剂量:500mg,每日一次(关于剂量调整方法请参考下面内容及后续的注意事项)。如需要第三次调整剂量,则永久停药。
7、阿帕替尼治疗晚期胃癌的剂量调整原则:
(1)血液学不良反应:
①NCI分级3级:暂停用药,持不良反应恢复到≤2级,以原剂量继续用药。如再次出现3级或以上不良反应,则下调一个剂量后继续用药。
②NCI分级4级:暂停用药,待不良反应恢复到≤2级,下调一个剂量后继续用药。
(2)非血液学不良反应:
①NCI分级3级:暂停用药,待不良反应恢复到≤1级,以原剂量继续用药;如再次出现出现3级或以上不良反应,则下调一个剂量后继续用药。
②NCI分级4级:暂停用药,待不良反应恢复到≤1级,下调一个剂量后继续用药。
注:以上采用美国家癌症研究所指定的常见药物毒性反应分级标准(NCI-CTCAE4.0)进行评价。
对于出现胃肠道穿孔,需要临床处理的伤口裂开、瘘、重度出血、肾病综合征或高血压危象的患者,应永久性地停用本品。尚需进一步确诊的中到重度蛋白尿或临床尚未控制的重度高血压患者,应暂时停止使用本品。择期手术之前,应暂缓本品使用见注意事项)。
不良反应:
1、临床试验资料为确定药物可能引起的不良事件及其近似发生率提供了一定的依据。由于临床试验的条件变化大,试验中观察到的一个药物不良事件的发生率不能直接与另一个药物的临床试验观察到的不良事件发生率相比较,也可能不能反映临床中的实际发生率。
2、有关甲磺酸阿帕替尼应用于晚期胃癌的不良反应信息主要来自一项3期、多中心、随机、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n=267)。受试者均为二线化疗失败的晚期胃癌患者,试验中排除了ECOG(东部肿瘤协作组织)体力状态评分为2分及以上患者、有胃肠道出血倾向的患者、药物不可控制的高血压患者、凝血功能异常患尿蛋白阳性患者、胆红素≥1.25倍正常值上限的患者、4周内进行过大手术伤口未愈合的患者。176例患者服用本品850mgqd治疗。72%的受试者接受了2个周期或以上的治疗(28天为一个周期)。试验组和安慰剂组不良反应(根据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通用不良反应分级标准NCI-CTCAE3.0判断)发生率分别为92.05%和71.43%,3/4级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为51.7%和24.18%。常见不良反应(发生率≥5%)中,试验组与对照组发生率有统计学差异的不良反应包括血液学毒性(白细胞减少、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和非血液学毒性(蛋白尿、高血压、手足综合征、乏力、声音嘶哑)。试验组与对照组的严重不良反应发生率分别为6.25%和6.59%,常见的严重不良反应均为上消化道出血。
3、另外一项在二线治疗失败的晚期胃癌中进行的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平行对照的2期临床研究(n=141)提供了支持数据。该研究中接受850mgqd治疗的受试者共47例。研究人群基线特征与3期相似。850mgqd组有35例患者接受了2个周期或以上的治疗(28天为一个周期)。850mgqd组和安慰剂组不良反应(根据NCI-CTCAE3.0判断)发生率分别为78.72%和56.25%,3/4级不良反应发生率分别为34.04%和16.67%。
4、两项研究合并的安全性数据库中发生率≥5%的不良反应以及发生率≥2%的3/4级不良反应详见说明书。
5、特别关注的不良反应:
(1)血压升高:在阿帕替尼治疗胃癌的Ⅲ期临床研究中,试验组共62例(35.23%)患者出现血压升高,其中8例为3级血压升高,未发生4级血压升高:安慰剂组有5例出现血压升高(5.49%),均为1/2级,无3/4级血压升高发生,两组均未出现高血压危象。发生血压升高的患者大多在服药后2周左右发生,多数患者一般可通过合并使用降压药使血压升高得到良好控制。
(2)蛋白尿:在Ⅲ期临床研究中,试验组共78例患者(44.32%)出现蛋白尿,其中4例为3级,未发生4级蛋白尿:安慰剂组共15例患者(16.48%)出现蛋白尿,均为1/2级,无3/4级蛋白尿发生。蛋白尿一般在服药后3周左右发生,可通过暂停给药或剂量下调而缓解。
(3)手足综合征:在Ⅲ期临床研究中,试验组共49例患者(27.84%)发生手足综合征,其中15例为3级,未发生4级手足综合征。安慰剂组有1例患者(1.10%)发生2级手足综合征。手足综合征多在服药后3周左右发生,对症治疗可减轻。
(4)出血:在Ⅲ期临床研究中,观察到的出血症状包括消化道出血、呕血、咯血、大便潜血、尿潜血、皮肤出血点、肝转移灶破裂大出血等。试验组与对照组出血的发生率分别为19.89%、24.18%,中重度出血发生率分别为3.41%、7.69%。发生大便潜血的患者一般在服药后第1周期内发生。
(5)心脏毒性:在Ⅲ期临床研究中,试验组和安慰剂组分别发生5例(2.84%)和1例(1.10%)心电图异常,包括窦性心动过缓、部分ST-T改变、心率减慢、QT间期延长、急性心肌梗塞等。
(6)肝脏毒性:在Ⅲ期临床研究中,肝脏毒性包括服药后转氨酶、胆红素、碱性磷酸酶、γ-谷氨酰转肽酶、乳酸脱氢酶升高等,试验组与安慰剂组发生情况无显著差别。肝酶异常多数在服药后第2周期开始时发生。
6、上市后监测到重度蛋白尿、肾病综合征、肾功能异常、急性肾损伤等不良事件报告,可能与本品使用、其他合并用药或患者基础疾病有关。
执行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YBH03692014。
关于甲磺酸阿帕替尼片2025年医保价格
甲磺酸阿帕替尼片为处方药,属于医保乙类报销范围,参考价格约1290.00元-4700.00元。如需了解更多信息,建议咨询主治医生或当地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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