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贝林妥欧单抗是医保药吗

药品基本信息

药品信息概要:注射用贝林妥欧单抗,西药名。注射用贝林妥欧单抗为无菌、不含防腐剂的白色至近白色冻干饼状物。用于治疗成人复发或难治性前体B细胞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通用名称:注射用贝林妥欧单抗

处方类型:处方药

医保类型:非医保

参考价格:8615.00元-9689.00元

药品详细信息

用法用量:

•1个疗程包括最多2个周期的诱导治疗、3个周期的巩固治疗及最多4个周期的维持治疗。

•1个诱导或巩固治疗周期由28天的连续静脉输注期,以及随后14天的无治疗间歇期组成(共42天)。

•1个维持治疗周期由28天的连续静脉输注期,以及随后56天的无治疗间歇期组成(共84天)。

本品治疗复发或难治性前体B细胞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时的推荐剂量和用药方案如下:

一、诱导周期1:

(1)第1-7日;患者体重≥45kg(固定剂量),9μg/日;患者体重<45kg(基于BSA的剂量),5μg/m2/日(不超过9μg/日)。

(2)第8-28日;患者体重≥45kg(固定剂量),28μg/日;患者体重<45kg(基于BSA的剂量),15μg/m2/日(不超过28μg/日)。

(3)第29-42日;患者体重≥45kg(固定剂量),停药14天;患者体重<45kg(基于BSA的剂量),停药14天。

二、诱导周期2:

(1)第1-28日;患者体重≥45kg(固定剂量),28μg/日;患者体重<45kg(基于BSA的剂量),15μg/m2/日(不超过28μg/日)。

(2)第29-42日;患者体重≥45kg(固定剂量),停药14天;患者体重<45kg(基于BSA的剂量),停药14天。

三、巩固周期3-5:

(1)第1-28日;患者体重≥45kg(固定剂量),28μg/日;患者体重<45kg(基于BSA的剂量),15μg/m2/日(不超过28μg/日)。

(2)第29-42日;患者体重≥45kg(固定剂量),停药14天;患者体重<45kg(基于BSA的剂量),停药14天。

四、持续治疗周期6-9:

(1)第1-28日;患者体重≥45kg(固定剂量),28μg/日;患者体重<45kg(基于BSA的剂量),15μg/m2/日(不超过28μg/日)

(2)第29-84日;患者体重≥45kg(固定剂量),停药56天;患者体重<45kg(基于BSA的剂量),停药56天。

•建议至少第1周期的前9日以及第2周期的前2日住院治疗。所有后续周期的启动和重启治疗(例如治疗中断4小时或以上),建议在医疗专业人员监督下或住院进行。

•本品输液袋应混合后用于24小时输注给药。

•建议在本品治疗前和治疗期间进行鞘内注射预防性化疗,以预防中枢神经系统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地塞米松预先用药:对于成人患者,在本品每个周期第1次给药前1小时,升高剂量前(例如第1周期第8日),以及在中断治疗4小时或以上后重启输注时,用药前预先给予20mg的地塞米松。

•高肿瘤负荷患者的前期治疗:对于骨髓中白血病原始细胞比例≥50%或外周血白血病原始细胞计数>15,000/μL的患者,使用地塞米松治疗(不超过24mg/日)。

剂量调整

如果不良事件发生后中断给药未超过7天,继续该周期治疗直至共输注28天,总输注天数包括该周期内中断前的输注天数和中断后的输注天数。如果因不良事件而中断给药7天以上,则开始新的治疗周期。

特殊人群

老年患者:在≥65岁的老年患者中使用本品时无需进行剂量调整。本品在≥75岁患者中的用药经验有限。[参见老年患者用药和药代动力学]

肾功能受损者:根据药代动力学分析,在轻度至中度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中无需调整本品的用药剂量[参见药代动力学]。尚未在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中开展本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研究。

肝功能受损者:根据药代动力学分析,患者的基线肝功能预期不会对贝林妥欧单抗的暴露产生影响,因此无需对起始剂量进行调整[参见药代动力学]。尚未在重度肝功能不全患者中开展本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研究。

配制

严格遵守本章节提供的配制(包括混合)和给药说明极为重要,从而尽量减少用药错误(包括剂量不足和药物过量)[参见注意事项]。

无菌配制

由于本品西林瓶不含抗微生物防腐剂,配制输注用溶液时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操作技术。为防止意外污染,根据无菌标准配制本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在符合标准的设施内配制本品。

•在ISO5级层流罩或更高级别的层流罩中配制本品。

•确保混合区域必须具备相应的环境规范(通过定期监测来证实)。

•确保操作人员已接受相应的有关无菌操作和肿瘤药物混合的培训。

•确保操作人员穿戴有适当的防护服和手套。

•确保手套和表面已进行消毒。

包装内容

1个包装盒内含有1瓶冻干粉和1瓶静脉输注溶液稳定剂。

•请勿使用静脉输注溶液稳定剂来复溶本品冻干粉。静脉输注溶液稳定剂随本品包装提供,在加入本品复溶溶液前,其可包被在静脉输液袋内表面,从而防止贝林妥欧单抗附着至静脉输液袋和输液管道上。

不相容性信息

本品与邻苯二甲酸二乙酯(DEHP)不相容,因为可能形成颗粒,导致溶液浑浊。

•使用不含DEHP的PVC或聚烯烃,或者使用乙酸乙烯酯(EVA)输液袋/泵设备。

•使用不含DEHP的PVC或聚烯烃,或者使用EVA静脉输液管道设备。

本品24小时静脉输注的输液袋配制、复溶和给药

1)本品24小时静脉输注的输液袋配制

仔细核对每个输液袋的处方剂量和输注持续时间。

1.在无菌条件下,将270mL0.9%氯化钠注射液添加到静脉输液袋中。

2.在无菌条件下,将5.5mL静脉输注溶液稳定剂转移到含0.9%氯化钠注射液的静脉输注输液袋中。轻轻混合输液袋中的内容物,以避免泡沫形成。丢弃含剩余静脉输注溶液稳定剂的西林瓶。

3.在无菌条件下,将所需体积的本品复溶后的溶液转移到含0.9%氯化钠注射液和静脉输注溶液稳定剂的输液袋中。轻轻混合输液袋中的内容物,以避免泡沫形成。按当地要求处理剩余的贝林妥欧单抗复溶溶液。

4.在无菌条件下,将配有无菌的0.2微米串联过滤器的静脉输液管道连接至输液袋。

•确保静脉输液管道与输液泵兼容。

5.去除输液袋中的空气。这对于使用移动输液泵尤其重要。只能使用配制好的输注用溶液进行输液管道排气。请勿使用0.9%氯化钠注射液进行输液管道排气。

6.如果不立即使用,应储存在2°C至8°C环境下。

2)复溶

1.加入3mL不含防腐剂的无菌注射用水,通过沿西林瓶壁注入注射用水,而不是直接注入冻干粉末上(获得的最终本品浓度为12.5μg/mL)。

•请勿使用静脉输注溶液稳定剂复溶本品冻干粉。

2.轻轻旋转内容物,避免产生过多泡沫。请勿摇晃。

3.在复溶过程中以及输注前,目视检查复溶液,观察是否出现颗粒物质和变色。得到的溶液应为澄清至稍微乳白色,无色至浅黄色。如果溶液浑浊或出现沉淀,请勿使用。

3)给药

•使用输液泵,以恒定流速,通过连续静脉输注给药。应使用可编程、可锁定、非弹性并带有警报功能的输液泵。

•配制好的输液袋[参见用法用量]室温条件下应在24小时内输注完毕。

•起始体积(270mL)大于将给予患者的体积(240mL),是考虑到静脉输液管道排气的需要,并确保患者将接受完整的给药剂量。

•根据配制好的输液袋上药房标签上的说明,以10mL/小时的恒定输注速率在24小时内完成输注。

•本品溶液必须使用配有无菌、无热原、低蛋白结合的0.2微米串联过滤器的静脉输液管给药。

•重要提示:请勿冲洗输液管或静脉导管,尤其是更换输液袋时。在更换输液袋或输注完成时冲洗会导致用药过量及其并发症。当通过多腔静脉导管给药时,本品溶液应通过专用管腔输注。

•在输注结束时,静脉输液袋和输液管道中任何未使用的本品溶液均应根据当地要求进行处理。

储存要求

本品冻干粉和静脉输注溶液稳定剂西林瓶在室温下在原包装中最多避光储存8小时。

注意事项:

(1)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

在接受贝林妥欧单抗治疗的患者中已有危及生命或导致死亡的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CRS)报告。CRS发生中位时间为输注开始后2天,CRS消退中位时间为5天(在消退的病例中)。CRS的表现包括发热、头痛、恶心、乏力、低血压、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升高、总胆红素升高以及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C)。接受贝林妥欧单抗治疗后的CRS的表现与输液反应、毛细血管渗漏综合征(CLS)和噬血细胞性组织细胞增生症/巨噬细胞激活综合征(MAS)的表现重叠。使用所有这些术语来定义贝林妥欧单抗临床试验中的CRS,15%的复发或难治性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患者和7%的MRD阳性的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患者报告了CRS。

监测患者是否出现这些事件的体征或症状。建议接受本品治疗的门诊患者如果发生与CRS有关的体征和症状,应联系其医护人员。如果发生严重CRS,暂停本品治疗直至CRS消退。如果发生危及生命的CRS,永久终止本品治疗。针对发生严重或危及生命的CRS,给予皮质类固醇治疗[参见用法用量]。

(2)神经系统毒性

在临床试验中接受贝林妥欧单抗治疗的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患者中,神经系统毒性发生于大约65%的患者。在发生神经系统事件的患者中,发生首项事件的中位时间为贝林妥欧单抗治疗的前2周内,大多数神经系统事件消退。神经系统毒性的最常见(≥10%)表现为头痛和震颤;神经系统毒性的特征因年龄组而异[参见儿童用药及老年患者用药]。开始贝林妥欧单抗给药后,大约13%的患者发生≥3级(严重、危及生命或导致死亡)的神经系统毒性,包括脑病、抽搐、言语障碍、意识障碍、意识模糊、定向障碍、协调障碍和平衡障碍。神经系统毒性的表现包括颅神经疾病。暂停贝林妥欧单抗给药后,大多数神经系统不良事件消退,但部分不良事件最终导致终止治疗。

在患有活动中枢神经系统(CNS)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或存在神经系统事件病史的患者中使用贝林妥欧单抗的经验有限。曾患或现患临床相关CNS疾病的患者被从临床研究中排除。

应监测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是否出现神经系统毒性的体征或症状。建议接受本品治疗的门诊患者如果发生神经系统毒性的体征或症状,应联系其医护人员。根据建议暂停或终止本品治疗[参见用法用量]。

(3)感染

临床研究中大约25%接受贝林妥欧单抗治疗的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患者发生严重感染,例如脓毒症、感染性肺炎、菌血症、机会性感染和导管部位感染,其中部分危及生命或导致死亡。在合适的情况下,可以使用预防性抗生素并在本品治疗期间进行适当的监测。应监测患者是否出现感染的症状和体征,并适当治疗。

(4)肿瘤溶解综合征

在接受贝林妥欧单抗治疗的患者中已观察到危及生命或导致死亡的肿瘤溶解综合征(TLS)。本品治疗期间应当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包括治疗前非毒性的细胞减少治疗和治疗时补液,以防止TLS发生。应当监测患者的TLS症状与体征。如有需要可暂停或停止使用本品以应对此类不良事件[参见用法用量]。

(5)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和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在接受贝林妥欧单抗治疗的患者中已观察到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和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包括危及生命的病例。本品输注期间应监测相应的实验室参数(包括但不限于白细胞计数和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如果出现长期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应暂停使用本品。

(6)对驾驶和使用机械能力的影响

由于本品可能会引起包括惊厥在内的神经系统不良事件,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有可能会发生意识丧失[参见注意事项]。建议患者在本品给药期间避免驾驶和从事危险职业或活动,例如操作重型或具有潜在危险的机械。

(7)肝酶升高

贝林妥欧单抗治疗期间已观察到肝酶短暂升高的事件。在临床研究中接受贝林妥欧单抗治疗的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患者中,肝酶升高发生的中位时间为3天。

这些肝酶短暂升高事件大多数在发生CRS的情况下观察到。对于在CRS以外情况下观察到的事件,至肝酶升高事件的发生的中位时间为19日。在未发生CRS的患者中,大约7%发生≥3级肝酶升高事件,并导致<1%患者终止治疗。

在本品治疗开始前和治疗过程中应监测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γ-谷氨酰转移酶(GGT)和总胆红素。如果转氨酶升高至正常上限的5倍以上或总胆红素升高至正常上限的3倍以上,应暂停本品治疗。

(8)胰腺炎

在临床研究中和上市后环境中接受贝林妥欧单抗联合地塞米松治疗的患者中已有致死性胰腺炎的情况报告[参见不良反应]。

应对发生胰腺炎体征和症状的患者进行评价。针对胰腺炎的管理可能需要暂时中断或终止本品和地塞米松治疗[参见用法用量]。

(9)白质脑病

在接受贝林妥欧单抗治疗的患者中已观察到提示白质脑病的头颅磁共振成像(MRI)改变,尤其是对于曾接受头颅放疗和抗白血病化疗(包括全身性高剂量甲氨蝶呤或鞘内注射阿糖胞苷)的患者。这些影像学改变的临床意义尚不明确。

(10)配制和给药错误

贝林妥欧单抗治疗中已有配制和给药错误事件发生。应当严格遵守药物配制(包括混合)和给药说明,以尽量避免用药错误(包括剂量不足和药物过量)[参见用法用量]。

(11)免疫接种

尚未对贝林妥欧单抗治疗期间或之后活病毒疫苗接种的安全性进行研究。不建议在本品治疗开始前至少2周、治疗期间以及最后1个本品周期治疗后免疫功能恢复之前接种活病毒疫苗。

规格:

35µg/瓶。每盒含有1瓶冻干粉和1瓶静脉输注溶液稳定剂。

关于注射用贝林妥欧单抗是医保药吗

注射用贝林妥欧单抗为处方药,属于非医保报销范围,参考价格约8615.00元-9689.00元。如需了解更多信息,建议咨询主治医生或当地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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