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SLE患者都是怎么拿药报销的?
确认SLE到现在2个月了。
之前1个月住院,全用厦门医保统筹报销.
出院后,门诊拿15天药1936元,医保报销了1000元,其余自理。
第二次门诊拿15天药又降价2000元,没得报销,全自理。
据了解,厦门社保没有分病种,不像其它地区可以办理特殊门诊,每年门诊报销最多1000元,住院统筹报销最高10万。总不可能每次开药都去住院吧?
有没有厦门的患者,你们是怎么用医保取得报销的?教教我,快短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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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那个发错了 不好意思。。。
http://www.xmhrss.gov.cn/fwzn/shbx/yilbx/201507/t20150702_218682.htm
这个是2015年度城乡居民医疗费自付比例简明表
http://www.xmhrss.gov.cn/fwzn/shbx/yilbx/201507/t20150702_218680.htm
这个是2015年度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个人负担比例对照表
进入统筹后,结算的时候支付的金额就已经扣除统筹支付的了 结算单上面都回标明 统筹支付多少 自付多少 未进入统筹之前 就一直是自费所有费用
半年的时候 财政划拨一笔钱到你的账户里(应该是之前交的医保钱),要等这些钱花完,然后还要自付500以后,才能进入统筹,然后就按进入统筹后自付比例交钱。 应该是这样
我去年住院,肯定就是进入统筹了,开始自付比例是比较高的 后来自付金额累计一定金额 自付比例又会下降 自付金额就变少。 但现在又要开始先自费一段时间 等进入统筹后 就会比较少了
厦门医保卡就是直接扣除报销部分。
特殊去社保中心办理报销的是有别的情况http://www.xmhrss.gov.cn/fwzn/shbx/yilbx/201011/t20101119_16925.htm
一、必备材料:
参保人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参保人本人或代理人有银联标志的厦门本地储蓄卡、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医疗类材料:
(一)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门诊发票原件、医疗费明细清单、门诊(急诊)病历(诊疗记录详尽完整)。
(二)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住院发票原件、医疗费汇总清单、出院小结或记录(中途结账提供阶段小结,死亡者提供死亡记录)。
三、报销类别及证明类材料:
1、转外就医:须转外就医报备手续,如病情紧急,应转外入院7日内补办手续;
2、异地安置、异地工作:要求异地居住、工作在半年以上,且事前须办理报备手续;
3、出差、探亲、旅游等短期外出期间的医疗费:①急性病:报销时提供出差证明、探亲证明、外出旅游合同、实名机票车票等);②慢性病的门诊维持治疗:增加提供厦门诊疗的病历,在外期间诊疗措施不能超出在厦原诊疗措施;
4、异地分娩:住院分娩费用及合理的产前、产后检查费用;
5、厦门本地及同城化地区社保系统故障不能实时刷卡结算:由医疗机构收费处发票背书证明并盖章;
6、社会保障卡挂失或损坏、制卡延迟:社保卡管理科发票背面盖章确认;
7、门诊单月就诊次数超20次:收费票据须是刷卡结算并显示挂号次数,须提供门诊记录;
8、急性病或抢救未携带社会保障卡:门诊或住院病历应记录详细、明确,足以认定为急性病或抢救;
9、离休干部目录外药品费用:需提供“离休干部目录外药品审批表”并加盖医院医保管理部门公章;省两费中心托管的离休干部保健对象须提供保健证;
10、参保身份、变更(中断缴费不超一月),更换参保单位,地税数据到账延迟:于地税办理完变更手续并于次月中旬确认到账后可办理报销;
11、新生儿出生起医疗费用:出生三个月内应及时办理参保并缴费,在缴费到账后方可办理报销。须提供出生证(原件、复印件);发生费用时未起名的新生儿,医疗费发票、汇总清单、出院记录等报销凭证上姓名统一采用母亲或父亲姓名后加“之子”或“之女”;
12、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伤害事故(参保人无责除外):交通事故须提供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第三方已赔付的医疗费不再重复支付,属参保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或其它自我故意行为所致者不予报销;其他意外伤害事故须提供公安部门的事故责任证明,属本人故意、参与斗殴或违反治安管理条例者不能报销;
13、先行支付:无法确定第三人(公安或司法部门证明),或虽能确定第三人但法院执行困难(法院证明)者,填写《厦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申请书》,提交审核确认符合社保法规定的先行支付范围后,方可办理报销;
14、同时参加商业保险或其他非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者:商保等其他保险已赔付者,需提供加盖理赔业务专用章的发票原件、理赔决定书及理赔费用计算清单,商保等其他保险已赔付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再重复报销。
http://www.xmhrss.gov.cn/fwzn/shbx/yilbx/201507/t20150702_218682.htm
这个是2015年度城乡居民医疗费自付比例简明表
http://www.xmhrss.gov.cn/fwzn/shbx/yilbx/201507/t20150702_218680.htm
这个是2015年度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个人负担比例对照表
进入统筹后,结算的时候支付的金额就已经扣除统筹支付的了 结算单上面都回标明 统筹支付多少 自付多少 未进入统筹之前 就一直是自费所有费用
半年的时候 财政划拨一笔钱到你的账户里(应该是之前交的医保钱),要等这些钱花完,然后还要自付500以后,才能进入统筹,然后就按进入统筹后自付比例交钱。 应该是这样
我去年住院,肯定就是进入统筹了,开始自付比例是比较高的 后来自付金额累计一定金额 自付比例又会下降 自付金额就变少。 但现在又要开始先自费一段时间 等进入统筹后 就会比较少了
厦门医保卡就是直接扣除报销部分。
特殊去社保中心办理报销的是有别的情况http://www.xmhrss.gov.cn/fwzn/shbx/yilbx/201011/t20101119_16925.htm
一、必备材料:
参保人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参保人本人或代理人有银联标志的厦门本地储蓄卡、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医疗类材料:
(一)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门诊发票原件、医疗费明细清单、门诊(急诊)病历(诊疗记录详尽完整)。
(二)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住院发票原件、医疗费汇总清单、出院小结或记录(中途结账提供阶段小结,死亡者提供死亡记录)。
三、报销类别及证明类材料:
1、转外就医:须转外就医报备手续,如病情紧急,应转外入院7日内补办手续;
2、异地安置、异地工作:要求异地居住、工作在半年以上,且事前须办理报备手续;
3、出差、探亲、旅游等短期外出期间的医疗费:①急性病:报销时提供出差证明、探亲证明、外出旅游合同、实名机票车票等);②慢性病的门诊维持治疗:增加提供厦门诊疗的病历,在外期间诊疗措施不能超出在厦原诊疗措施;
4、异地分娩:住院分娩费用及合理的产前、产后检查费用;
5、厦门本地及同城化地区社保系统故障不能实时刷卡结算:由医疗机构收费处发票背书证明并盖章;
6、社会保障卡挂失或损坏、制卡延迟:社保卡管理科发票背面盖章确认;
7、门诊单月就诊次数超20次:收费票据须是刷卡结算并显示挂号次数,须提供门诊记录;
8、急性病或抢救未携带社会保障卡:门诊或住院病历应记录详细、明确,足以认定为急性病或抢救;
9、离休干部目录外药品费用:需提供“离休干部目录外药品审批表”并加盖医院医保管理部门公章;省两费中心托管的离休干部保健对象须提供保健证;
10、参保身份、变更(中断缴费不超一月),更换参保单位,地税数据到账延迟:于地税办理完变更手续并于次月中旬确认到账后可办理报销;
11、新生儿出生起医疗费用:出生三个月内应及时办理参保并缴费,在缴费到账后方可办理报销。须提供出生证(原件、复印件);发生费用时未起名的新生儿,医疗费发票、汇总清单、出院记录等报销凭证上姓名统一采用母亲或父亲姓名后加“之子”或“之女”;
12、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伤害事故(参保人无责除外):交通事故须提供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第三方已赔付的医疗费不再重复支付,属参保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或其它自我故意行为所致者不予报销;其他意外伤害事故须提供公安部门的事故责任证明,属本人故意、参与斗殴或违反治安管理条例者不能报销;
13、先行支付:无法确定第三人(公安或司法部门证明),或虽能确定第三人但法院执行困难(法院证明)者,填写《厦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申请书》,提交审核确认符合社保法规定的先行支付范围后,方可办理报销;
14、同时参加商业保险或其他非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者:商保等其他保险已赔付者,需提供加盖理赔业务专用章的发票原件、理赔决定书及理赔费用计算清单,商保等其他保险已赔付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再重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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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04 21:41:56 有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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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厦门的社保交的是本地的还是外地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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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04 17:15:52 有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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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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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04 18:25:25 有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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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04 18:43:14 有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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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04 23:33:04 有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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