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多药结核病的形成条件
治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病人完成了疗程,在疗程的后12个月,至少5次连续痰培养阴性,每次间隔至少30天;
2、病人完成了疗程,在疗程的后12个月,仅有一次痰培养阳性,而这次阳性培养结果之后最少连续3次的阴性培养结果,其间隔至少30天:且不伴有临床症状的加重。
二、完成治疗:
病人完成了疗程,但由于缺乏细菌学检查结果(即在治疗的最后12个月痰培养的次数少于5次),不符合治愈的标准;
三、失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治疗的最后12个月5次痰培养中有两次或两次以上阳性;
2、治疗最后的3次培养中有任何一次是阳性;
3、临床决定提前中止治疗者(因为不良反应或治疗无效)。
四、丢失:由于任何原因治疗中断连续2个月或以上。丢失的病人在耐多药结核病人登记本的备注栏注明取消登记的时间;
五、迁出:病人转诊到另一个登记报告的机构。迁出的病人在备注栏注明迁出的时间以及迁入机构;
六、拒治:确诊后拒绝服用抗结核病药物的病人。拒治病人不建立病案录;
七、死亡:在治疗过程中病人由于任何原因发生的死亡。
1、病人完成了疗程,在疗程的后12个月,至少5次连续痰培养阴性,每次间隔至少30天;
2、病人完成了疗程,在疗程的后12个月,仅有一次痰培养阳性,而这次阳性培养结果之后最少连续3次的阴性培养结果,其间隔至少30天:且不伴有临床症状的加重。
二、完成治疗:
病人完成了疗程,但由于缺乏细菌学检查结果(即在治疗的最后12个月痰培养的次数少于5次),不符合治愈的标准;
三、失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治疗的最后12个月5次痰培养中有两次或两次以上阳性;
2、治疗最后的3次培养中有任何一次是阳性;
3、临床决定提前中止治疗者(因为不良反应或治疗无效)。
四、丢失:由于任何原因治疗中断连续2个月或以上。丢失的病人在耐多药结核病人登记本的备注栏注明取消登记的时间;
五、迁出:病人转诊到另一个登记报告的机构。迁出的病人在备注栏注明迁出的时间以及迁入机构;
六、拒治:确诊后拒绝服用抗结核病药物的病人。拒治病人不建立病案录;
七、死亡:在治疗过程中病人由于任何原因发生的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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