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家凉皮厨师身染结核病之我见
楼主是个很懒的人,不喜欢写东西。能转就不会自己写,写也是能短就不想长。写的长无非是有些事实在过分,看不过眼,只能写明白一点说下看法罢了。魏家凉皮厨师身患传染性疾病的帖子就是如此。
本想说说就算了,事情已经发生,只要相关部门能够彻查真相,严厉处置责任人,给予老百姓合理的赔偿,并对涉事人员的身体状况进行全面检查,有问题的,负责治好,表达歉意和愧疚,并承诺以后会全面整改,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也就过去了。老百姓总是很好说话的。
可是,我们的相关部门不好说话了。今天就有一位ID陕西女子223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以结核病亲人的身份上来指责都市快报连续三天黑渭城区疾控中心和咸阳市正负及魏家凉皮店,并用看上去科学的例证说明大众对结核病的看法有失偏颇。同时,对公安局的说法表示质疑。她也基于自己的立场对此次事件做了相应的推测和判断。对此,我不能认同。我指的是所有观点。
下午因我在工作,注意力不能够完全集中,故虽有反驳,但不够完善,也缺乏较强的说服力,现在有时间了,所以我专门写下此文来全面表述我的所思所想。
第一,郭姓厨师有传染性肺结核,知情人说法,当事人口供,派出所指导员出示的医院检测结果,记者采访视频等均可作证,陕西女子223网友却说,这些都不足以证明此人患有传染性肺结核。所有人都不对,只有她对,如此傲娇又霸气的中国逻辑,我也是醉了啊!不知是否邀功请赏心切,连常识都不要了?
楼主认为,知情人敢向媒体爆料,是要担着责任和干系的。所以撒谎无必要,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才符合常识和逻辑。当事人向警方承认自己长期患病,是传染性肺结核,也应该可信。因为警方本打算送他去戒毒所治疗,听了他的供述,还以为他想逃避打击,故专门派员随同他去医院检查。结果证明,他确实患有此病。能进戒毒所,是要救他的命,他没有理由故意放弃。就算不去,被毒品和传染性肺结核折磨,也绝对不是幸福生活。至于医院的检测结果,基本的权威性还是有的。而警方已经将此事报告给了卫生局,程序也无错。记者去采访,警方众目睽睽之下,陈述已发生的事实,无利益冲突方,不存在袒护和报复动机。所以,郭确实患有传染性肺结核病是不争的事实。
第二,郭的肺结核病是由吸毒引发。而只有长期吸毒又会不断导致肺结核并发。所以,只要吸毒不停止,肺结核就不能治愈。随着吸毒时间越来越长,毒瘾越来越大,肺结核病也会越来越严重。如果开始就是传染性疾病,那么,其程度只会不断加深。如果开始是非传染性疾病,那么后来变成传染性疾病的概率也将显著加大。曾在店里就餐的顾客的健康风险相当高。所以,郭是刚刚吸毒,开始也是非传染性,后来变成传染性,再后来又治好,这一切都是在短短九个月的时间里发生的,此种可能性几乎不存在。原文的假设需排除。实际情况应该是患传染性肺结核的时间更长,程度更严重才对。
第三,原文一味责怪警方办事不周,放任结核病患者重新回到凉皮店里工作无道理。文中提到的所有处置措施,如报告上级,留院观察,进行隔离,排除亲近接触者等,均是卫生部门职责,警方已将此事报告卫生局,这些事情都应该是卫生局来做才对。如果警方什么都干了,那卫生局是否可以撤销了?陕西女子223是否也就不需要这么着急慌忙混淆视听洗地了?
最大的可能是,郭是瘾君子,且患传染性肺结核有些年头。至少,绝对超过办证以后的短短9个月时间。那么,他在凉皮店工作一年有余,中间差的3,4个月,他是否有健康证?有,以他的身体状况,如何胸透查不出来?是否疾控中心把关不严?没有,他又如何进入凉皮店工作?是否魏家凉皮加盟店进人未检查健康证?后来他又办了健康证,以他的身体状况,仍然难以过关,那么健康证又是如何取得的?是否公职人员存在受贿情况?
陕西女子223,你为你的部门洗地,我本有很多话可以骂,只是觉得讨论问题,骂来骂去就没意思了。如果没有猜错,你也是为人子女,为人妻,为人母,你的良心在哪儿?如果那些去就餐的顾客是你的家人,你还能如此振振有词吗?还敢随意侮辱人格,我一定会让你理屈词穷,灰溜溜离开。
本想说说就算了,事情已经发生,只要相关部门能够彻查真相,严厉处置责任人,给予老百姓合理的赔偿,并对涉事人员的身体状况进行全面检查,有问题的,负责治好,表达歉意和愧疚,并承诺以后会全面整改,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也就过去了。老百姓总是很好说话的。
可是,我们的相关部门不好说话了。今天就有一位ID陕西女子223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以结核病亲人的身份上来指责都市快报连续三天黑渭城区疾控中心和咸阳市正负及魏家凉皮店,并用看上去科学的例证说明大众对结核病的看法有失偏颇。同时,对公安局的说法表示质疑。她也基于自己的立场对此次事件做了相应的推测和判断。对此,我不能认同。我指的是所有观点。
下午因我在工作,注意力不能够完全集中,故虽有反驳,但不够完善,也缺乏较强的说服力,现在有时间了,所以我专门写下此文来全面表述我的所思所想。
第一,郭姓厨师有传染性肺结核,知情人说法,当事人口供,派出所指导员出示的医院检测结果,记者采访视频等均可作证,陕西女子223网友却说,这些都不足以证明此人患有传染性肺结核。所有人都不对,只有她对,如此傲娇又霸气的中国逻辑,我也是醉了啊!不知是否邀功请赏心切,连常识都不要了?
楼主认为,知情人敢向媒体爆料,是要担着责任和干系的。所以撒谎无必要,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才符合常识和逻辑。当事人向警方承认自己长期患病,是传染性肺结核,也应该可信。因为警方本打算送他去戒毒所治疗,听了他的供述,还以为他想逃避打击,故专门派员随同他去医院检查。结果证明,他确实患有此病。能进戒毒所,是要救他的命,他没有理由故意放弃。就算不去,被毒品和传染性肺结核折磨,也绝对不是幸福生活。至于医院的检测结果,基本的权威性还是有的。而警方已经将此事报告给了卫生局,程序也无错。记者去采访,警方众目睽睽之下,陈述已发生的事实,无利益冲突方,不存在袒护和报复动机。所以,郭确实患有传染性肺结核病是不争的事实。
第二,郭的肺结核病是由吸毒引发。而只有长期吸毒又会不断导致肺结核并发。所以,只要吸毒不停止,肺结核就不能治愈。随着吸毒时间越来越长,毒瘾越来越大,肺结核病也会越来越严重。如果开始就是传染性疾病,那么,其程度只会不断加深。如果开始是非传染性疾病,那么后来变成传染性疾病的概率也将显著加大。曾在店里就餐的顾客的健康风险相当高。所以,郭是刚刚吸毒,开始也是非传染性,后来变成传染性,再后来又治好,这一切都是在短短九个月的时间里发生的,此种可能性几乎不存在。原文的假设需排除。实际情况应该是患传染性肺结核的时间更长,程度更严重才对。
第三,原文一味责怪警方办事不周,放任结核病患者重新回到凉皮店里工作无道理。文中提到的所有处置措施,如报告上级,留院观察,进行隔离,排除亲近接触者等,均是卫生部门职责,警方已将此事报告卫生局,这些事情都应该是卫生局来做才对。如果警方什么都干了,那卫生局是否可以撤销了?陕西女子223是否也就不需要这么着急慌忙混淆视听洗地了?
最大的可能是,郭是瘾君子,且患传染性肺结核有些年头。至少,绝对超过办证以后的短短9个月时间。那么,他在凉皮店工作一年有余,中间差的3,4个月,他是否有健康证?有,以他的身体状况,如何胸透查不出来?是否疾控中心把关不严?没有,他又如何进入凉皮店工作?是否魏家凉皮加盟店进人未检查健康证?后来他又办了健康证,以他的身体状况,仍然难以过关,那么健康证又是如何取得的?是否公职人员存在受贿情况?
陕西女子223,你为你的部门洗地,我本有很多话可以骂,只是觉得讨论问题,骂来骂去就没意思了。如果没有猜错,你也是为人子女,为人妻,为人母,你的良心在哪儿?如果那些去就餐的顾客是你的家人,你还能如此振振有词吗?还敢随意侮辱人格,我一定会让你理屈词穷,灰溜溜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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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好可怕。这样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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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9 16:09:51 有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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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的可能是,郭是瘾君子,且患传染性肺结核有些年头。”——这个是有道理的,很多潜伏传染性患者在知情或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四处游走,到人群密集地方很容易传染给周围恩,如果被感染者体弱,那就很容易发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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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20 20:38:09 有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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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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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9 16:15:47 有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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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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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9 16:20:29 有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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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话不用说得太明白,大家都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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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9 16:38:16 有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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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辩论,公道自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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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9 16:41:59 有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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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各有各的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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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9 16:43:08 有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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